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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法學研究生科研能力培養模式的思考
有學者認為:“研究生基本科研能力結構要素按重要程度由大到小排在前5項的能力依次為創新能力、邏輯推理能力、資料搜集與處理能力、問題解決能力及語言表達能力。”[1]有學者認為,科研能力只是研究生能力的一種,科研能力與創新能力、書面表達能力等是并列的關系。[2]筆者認為,法學研究生科研能力是指法學研究生從事研究法學的科研活動,完成科研任務所需能力的總稱。法學研究生科研能力的培養對于提高法科學生培養質量,提升我國法學教育水平具有重要意義。1 科研能力培養模式中的主要問題
1.1 針對學生進行的知識補足有偏差。 法學研究生的知識補足主要有兩種方式。一是學生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自主進行知識補足,導師起輔助作用。一是無差別的知識補足,即導師根據被學生的整體情況對被其進行統一的知識補足。
就前者而言,導師的輔助作用發揮的不充分。受自我認知能力和學術視野的限制,學生很難對自身的知識結構和知識儲備是否能支撐自己進行環境法研究有清晰的認識和準確的判斷,需要導師給予指導和幫助。如導師忽視這點,對學生的個體差異無準確的認識,就不能有針對性地給予指導和幫助。
就后者而言,對學生進行無差別的知識補足主要是通過研究生階段的課程設置和講授方式實現的。目前,法學研究生階段的課程設置“趨同化”和“單一化”的問題非常突出。這種情況既不利于結合地域差異,形成學術研究高地;又不利于集中專業優勢,形成特色培養。單一化的課程設置也不利于學生獲取其它學科的相關知識,進而影響其科研能力的提升。
1.2 在向學生傳授科研方法的方式與技巧上存在缺失。 目前,研究生的培養實行的是“導師負責制”,法學研究生的培養也是如此。各個導師所掌握的研究方法有區別,其所習慣運用的研究方法也有差異。作為被培養者的研究生本可以通過比較和相互借鑒,從而了解和學習多樣化的研究方法和技巧,但基于師門之別,作為被培養者的研究生往往很難從其他導師處學習研究方法。同時,由于各個師門之間缺乏必要的交流,信息溝通渠道不暢,導致各師門間的研究生往往很難通過有效的交流而達到互相學習,共同提高的效果。
1.3 在鼓勵和引導學生進行學術創新上存在不足。 就創新條件的提供而言。創新需要一定的內部和外部條件。創新的內部條件主要是學生是否有廣泛的知識基礎,敏銳的學術嗅覺和用于嘗試的勇氣和膽識。創新的外部條件則主要指作為主要培養者的導師能提供的便利條件。具體包括給予學生一定的學術空間,為學生的學術創新提供方法上的指導,為學生學術創新成果的發表提供幫助,為學生進行學術創新提供必要的物質扶持等等。就目前的情況來看,許多導師給學生的學術空間有限;為學生的學術創新成果的發表提供的幫助不足;提供的物質扶持力度不夠。就鼓勵創新的激勵機制而言。扮演培養者角色的學校、學院、老師和導師應該制定一定的激勵機制,鼓勵學生進行學術創新。此外,各個培養者制定的激勵機制應有所側重。例如,學校應在畢業答辯的條件上有針對性的規定,學院應側重于從精神層面對學術創新表現優異的學生進行表彰,其他老師應在課程考察上予以激勵,導師應在精神和物質上予以鼓勵。
2 改進法學碩士研究生科研能力培養模式的思考
2.1 矯正培養理念
2.1.1 樹立因材施教的理念,對各個學生的科研能力進行有針對性地培養。每個人的科研能力基礎不同,這就要求培養者能正確認識各個被培養者的特質,制定有針對性的措施來培養其科研能力。建議在研究生入學之初,作為主要培養者的導師應要求每個學生提交一份自我總結和成才規劃,以幫助導師了解每個研究生的情況,從而針對性地制定包括科研能力培養在內的培養方案。
2.1.2 樹立“有所為,有所不為”的理念。研究生攻讀學位的時間有限,其個人精力與學術志趣也不同,應針對其特質,選定某一個問題進行深入研究,避免研究范圍寬泛的問題。
2.1.3 要樹立普遍培養與重點培養相結合的培養理念。既注重采用普適性的方法培養研究生整體的科研能力,又結合各個被培養者的發展潛質和其成才規劃,采用特定的培養方法,從而培養出有學術發展潛質,能為法學研究做出一定貢獻的研究生。
2.2 調整培養方式。 一方面,調整設置的課程結構,開設跨學科的課程。筆者建議,在研究生階段所開設的課程中,應適當加入相關學科中與法學研究有密切關聯的課程,以此確保被培養者能獲得相對統一的知識補足。
另一方面,創新培養方式,推行“導師組”模式。“導師組”模式是指通過導師和學生的雙向選擇,為每個研究生確定一名“主導師”,然后針對其自身情況再配備若干名“副導師”,以主導師為主,副導師為輔共同對研究生進行培養。這種方式將有利于被培養者吸取各家所長,也有利于克服目前研究生培養中“師門有別”的弊端,增進交流,盡快地提升其科研能力。此外,筆者建議在法學碩士研究生培養的三年計劃中,設置一個實踐環節,而且對實踐的內容和方向有所限制。
2.3 調適培養技巧
2.3.1 調整授課方式,發揮被培養者的積極性和能動性。應打破“教”與“學”之間存在的隔閡,發揮學生的能動性,從而確保培養的效果和質量。具體而言,可采用以下方式進行授課,導師用很短的時間對課程的研究情況進行了講授,然后列出了若干個研究方向供學生選擇以進行專題研究。學生根據個人興趣選定方向后在課后進行準備,并以該方向為專題在課堂上進行宣講。然后,其他同學再就其宣講進行提問和交流。最后,由導師進行點評,指導其就特定問題進行進一步的深入研究。
2.3.2 在研究生科研能力培養的組織形式上要講求技巧。筆者建議導師應將其所帶的研究生劃分為若干學習和科研小組。小組成員的分配上要講求知識背景、年級、所攻讀的學位和性別的搭配。導師負責在宏觀上對各小組進行指導,給予各小組一定的自我管理的空間。同時,可以在師門內部設置內部課題,由各小組通過模擬課題招標的方式進行投標,以此為契機提升被培養者的科研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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