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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資產評估報告書范本
根據國家有關資產評估的規定,本著客觀、獨立、公正、科學的原則,以下是小編精心為大家整理的房屋資產評估報告書,推薦給大家參考,歡迎大家前來閱讀。
房屋資產評估報告書 :篇一
康氏房地產公司擬出售新開河小區住宅樓的資產評估報告書
長光華評字[2015]第2201號
樓資產評估報告書摘要
長春光華資產評估有限責任公司接受李先生的委托,根據國家有關資產評估的規則,本著客觀、獨立、公正、科學的原則,對以2015年6月19日為評估基準日,以擬出售吉林省長春市新開河小區2棟401室提供參考價值為目的所及的資產進行了核實。采用成本法進行評估,其評估結果如下:
資產評估價值為人民幣:620000元。
以上內容摘自資產評估報告書,欲了解評估目的的全面情況,應認真閱讀評估報告書全面。
法定代表人:張宏偉
項目負責人:吳秀華 項目參加人:張舒新
鄧菲
項目審核人:張舒新
2015年6月19日 中國注冊資產評估師 吳秀華 中國注冊資產評估師 張舒新 中國注冊資產評估師 鄧菲 中國注冊資產評估師 張舒新
樓資產評估報告書
長光華評字[2015]第0000號
長春光華資產評估有限責任公司接受李先生的委托,根據國家有關資產評估的規則,本著客觀、獨立、公正、科學的原則,按照公認的資產評估方法,對擬出售的吉林省長春市新開河小區2棟401室進行了評估。在評估中,評估人員按照必要的評估程序對評估的資產進行了核實,對委托評估資產在2015年6月19日所表現的市場價值作出了公允反映。現將資產評估情況及評估結果報告如下:
一、評估目的:
為擬出售的吉林省長春市新開河小區2棟401室提供參考價值。
二、評估范圍和對象:
本次評估范圍是所納入的吉林省長春市新開河小區2棟401室評估范圍內的資產與委托評估的資產一致。
三、評估基準日:
以資產評估業務約定書約定,評估基準日為2015年6月19日。該評估基準日為唯一的評估基準日期,本評估報告中一切取價標準均為基準日有效的價格標準。
四、評估原則:
根據國家有關資產評估的各項規定,本著客觀、獨立、公正、科學的原則,還遵循如下的實操性原則:
1、合法原則
估價對象房地產符合城市規劃對土地用途、容積率、覆蓋率、建筑高度、建筑風格的要求,即應以估價對象合法使用、合法處分為前提進行。估價對象已經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具備合法性。
2、最高最佳使用原則
在合法前提下的最高最佳使用是能使該房地產獲利最大的使用方式。房地產價格受土地與建筑物組合狀態的影響,兩者的配合適度均衡時,房地產的效用便能高度發揮,而達到最高最佳使用狀態。估價對象現狀用途為住宅,以估價對象所在的位置分析,我們認為保持現狀用途最為有利,并以此為前提估價。
3、替代性原則
根據經濟學原理,在同一個市場內相同的商品價格基本上趨于一致。這一原則統一適用于房地產市場,本次評估中運用市場比較法進行價格測算時,即是依據該原則。通過調查取得估價對象附近地區與估價對象類似的房地產作為參照實例,以近期內成交的價格為客觀依據,確定估價對象在估價時點的價格取值依據。
4、估價時點原則
由于房地產市場價格是不斷變化的,因此在不同的估價時點,同一項房地產一般有不同的價格水平。本次評估對房地產的市場情況及其自身情況界定,均以其在估價時點上的狀況為準。
五、評估依據:
(一)評估經濟行為依據
長春光華資產評估有限責任公司與委托方簽訂的資產評估業務約定書。
(二)評估法律法規依據
1、《資產評估操作規范意見》(試行)(中國資產評估中評協[1996]03號);
2、《企業整體價值評估指導意見試行》及《資產評估準則》(中國資產評估協會中評協(2004)134號);
3、《關于印發<資產評估報告基本內容與格式的暫行規定>的通知》(財評字[1999]91號);
4、《關于轉發<資產評估操作規范意見>(試行)的通知》(原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國資辦發[1996]23號);
5、《資產評估報告基本內容與格式的暫行規定》(財政部財產評估司財評字[1999]第91號文);
6、《注冊資產評估師關注評估對象法律權屬指導意見》(會協[2003]18號);
7、《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8、《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9、《房地產估價規范》;
10、《城鎮土地估價規程》;
11、《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
12、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2001 年11 月
12 日發布的'《城鎮土地估價規程》GB/ T18508-2001;
13、有關部門制定的法律、法規、標準。
(三)評估準則依據
1、《資產評估準則——基本準則》及《資產評估職業道德準則——基本準則》;
2、《資產評估準則—房地產》;
(四)評估產權依據
1、個人住房借款合同;
2、房權證;
3、其他產權證明文件等
(五)評估取價依據
1、商品住宅成本公示表;
2、撫州市物價指數變動表;
3、撫州市房地產市場開發平均利潤率表;
4、撫州市內部裝修價格表。
六、評估方法:
依據委托方的評估目的、評估范圍和對象,在評估過程中所選擇的價值類型是市場售價類比法,采用的評估方法是本次評估采用市場售價類比法和重置成本法進行評估,最后經過綜合分析確定被評估房地產的評估價值。
七、評估過程:
1、依據委托方的委托,明確評估目的、評估基準日、評估對象和范圍,并簽署資產評估業務約定書。
2、擬定評估工作方案,選擇評估方法。
3、指導委托方填寫資產評估明細表,并由委托方提供有關產權證明和原始資料。
4、核實委托評估資產的賬面價值。
5、依據有關資料進行評定估算。
6、分析確定評估結果,撰寫評估報告書。
7、內部審核檢驗評估結果及報告書。
8、打印裝訂,向委托方提交資產評估報告書。
八、評估結果:
經過測算和綜合評定,委托評估的資產價值為人民幣665321.55元
九、評估報告評估基準日期后重大事項:
在有效期內,若資產評估標準發生變化并對資產評估價值產生明顯影響時,委托方應及時聘請評估機構重新評估價值。
十、評估報告法律效力
本報告結果系評估專業人員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出具的意見,僅可用于康氏房地產公司出售新開河小區住宅樓作價參考,具有法律規定效力。
按現行規定,評估結果有效期為一年,即評估目的在評估基準日后的一年內實施時,要以評估結果作為低價或作價依據。超過一年需
要重新進行評估。
評估結果是反映評估對象在本次評估目的下,根據公開市場原則確定的現行公允價值,沒有考慮將來可能承擔抵押、擔保事宜,以及特殊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對評估價值的影響,也未考慮國家宏觀價格的影響。當前述條件以及評估中遵循的持續經營原則等情況發生變化時,評估結果一般會失效。
以上評估結果僅供委托方為此評估目的使用,用于其他目的經濟行為無效。報告書的使用權歸委托方所有,未經委托方許可,評估價構不得隨意向他人提供或公開。
十一、附件
1、資產評估業務約定書;
2、資產評估機構及委托方的承諾函;
3、固定資產——清開河小區2棟401室清查評估明細表;
4、清開河小區住宅樓質量鑒定表;
5、產權證書;
6、評估價構資格證書;
7、注冊資產評估師資格證書。
法定代表人:
項目負責人:吳秀華 項目參加人:張舒新 中國注冊資產評估師 吳秀華 中國注冊資產評估師
張舒新
項目審核人:
房屋資產評估報告書 :篇二
山西漳澤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收購大同煤礦集團同煤電力工程有限
公司50.76%股權的關聯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一、關聯交易概述
為履行公司控股股東大同煤礦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同煤集團”)在重大資產重組過程中對證監會規范上市公司同業競爭和關聯交易的承諾,公司擬以山西省國資委備案的凈資產評估值為依據,收購同煤集團全資子公司大同煤礦集團電力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同煤能源”)持有的大同煤礦集團同煤電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工程公司”)50.76%股權。
2013年11月20日,公司董事會第七屆五次會議經全體非關聯董事記名投票表決,以6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通過了《關于收購大同煤礦集團同煤電力工程有限公司50.76%股權的預案》。
同煤能源為公司控股股東同煤集團的全資子公司,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有關規定,上述交易構成公司的關聯交易事項,關聯董事文生元先生、胡耀飛先生、張玉軍先生、王志軍先生、王團維先生回避表決。公司獨立董事對本次關聯交易事項發表了事前認可意見和獨立意見。
本次股權收購事宜,已經2013年4月25日召開的七屆一次董事會審議通過。
此項交易尚須獲得股東大會的批準,與該關聯交易有利害關系的關聯人將放棄在股東大會上對該議案的投票權。
本次關聯交易金額未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不需經有關部門批準。
二、關聯方基本情況
名稱:大同煤礦集團電力能源有限公司 住所:大同市新平旺同煤大廈 法定代表人:胡耀飛
注冊資本:人民幣壹億伍仟柒佰壹拾貳萬元整 實收資本:人民幣壹億伍仟柒佰壹拾貳萬元整 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
經營范圍:電廠廢棄物的綜合利用及經營;節能環保的電力新型材料、設備、技術的研究、開發和應用;開發建設新能源、從事與電力產業相關的多種經營服務項目;相關產業投融資業務。
財務狀況:截至2013年10月30
日,同煤能源資產總
計2,188,500,366.51元,所有者權益合計142,667,220.38元;2013年1-10月實現營業收入58,900,323.45元,利潤總額-7,377,838.28元。(以上數據未經審計)
三、關聯交易標的基本情況 1、標的資產概況
本次股權收購標的為同煤能源持有的工程公司50.76%股權。工程公司住所為太原市高新技術開發區高新街40號,注冊資本為8000萬元人民幣。經營范圍:電力設備調試、運行、檢修及維護;電力工程設計、安裝、施工;電力設備調試;電力試驗;電力工程監理;建筑安裝工程施工;脫硫環保工程總承包、保溫防腐工程施工;物資成套設備銷售、租賃;科技環保項目開發;技術咨詢服務等。
同煤能源持有的工程公司50.76%股權不存在抵押、質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權利、不存在涉及有關資產的重大爭議、訴訟或仲裁事項、不存在查封、凍結等司法措施等。
工程公司不存在股東對其資金占用的情形,也不存在對其股東進行擔保、委托理財的情形。
2、股權設臵情況
同煤能源持有工程公司50.76%股權,公司持有工程公司49.24%股權。
3、審計情況
公司委托具有證券期貨從業資格的大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對工程公司2012年度和2013年1-4月財務報表進行了審計,并出具了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工程公司2012年及截至2013年4月30日的主要財務數據如下:
單位:元
4、評估情況
公司委托具有證券期貨從業資格的北京中企華資產評估有限責任公司對工程公司全部股權權益進行了評估,具體情況如下:
(1)評估目的:本次評估系對工程公司于2013年4月30日的全部股東權益進行評估,作為漳澤電力收購工程公司50.76%股權時了解其市場價值之參考
(2)評估對象:工程公司50.76%股東權益 (3)評估范圍:工程公司的.全部資產及負債 (4)評估價值類型:市場價值 (5)評估基準日:2013年4月30日 (6)評估方法:資產基礎法、收益法 收益法評估結果如下:
金額單位:人民幣元
資產基礎法評估結果如下:
金額單位:人民幣萬元
(7)評估結論:
收益法評估后的股東全部權益價值為8,265.15萬元,資產基礎法評估后的股東全部權益價值為9,166.13萬元,兩者相差900.98萬元,差異率為10.90%。
資產基礎法評估是指在合理評估企業各項資產和負債價值的基礎上確定評估對象價值的評估思路;收益法是從決定資產現行公平市場價值的基本依據——資產的預期獲利能力的角度評價資產。兩者的區別是收益法考慮了企業的商譽、管理團隊、客戶等無形資產的價值。因此兩者出現差異是正常的。
工程公司業務服務單位主要為集團內部單位,全國范圍內市場占有率較小,其生產經營受集團內部單位影響較大,對于企業未來年度發展的情況,企業領導層也未做出明確規劃。在收益法評估中對未來經營預測與實際可能出現偏差,因此企業的盈利存在較大的不確定性。根據謹慎性原則,本次對工程公司評估選用資產基礎法評估結果作為最終評估結論。
經評估,工程公司50.76%股東權益價值為4,652.73萬元。
5、對公司的影響
本次股權收購完成后,工程公司將成為公司的全資子公司。
6、標的公司近三年評估、轉讓及增資情況
(1)2012年9月,中國電力投資集團公司(以下簡稱“中電投集團”)與同煤集團簽署了《國有股權轉讓合同》。按照上述合同約定,中電投集團將其持有的工程公司50.76%股權協議轉讓給同煤集團。2012年12月26日,工程公司辦理了工商(股東)檔案變更登記,中電投集團持有的50.76%股權變更為同煤集團持有。
本次股權轉讓,以2011年6月30日為評估基準日,經北京天健興業資產評估有限公司評估,并于2011年12月14日出具《資產評估報告書》(天興評報字(2011)第762-6號)。此次股權轉讓與公司本次收購工程公司股權資產評估結果對比如下:
上表所列示兩次基準日凈資產賬面值及評估值差異為-365.10萬元,差異率為-3.83%,主要是工程公司持續經營且經營狀況也較為穩定。
(2)2013年6月9日,同煤集團召開黨政聯席會會議,決定將工程公司50.76%股權劃轉給全資子公司同煤能源。2013年7月底,工程公司辦理了工商(股東)檔案變更登記,同煤集團持有的50.76%股權變更為同煤能源持有。根據《企業國有資產評估管理暫行辦法》的相關規定,此次股權劃轉給同煤能源,工程公司無需進行資產評估。
(3)工程公司注冊資本8000萬元,近三年未發生變更。 四、交易的定價政策及定價依據
本次關聯交易以經山西省國資委備案的凈資產評估值為依據,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市場公允原則確定收購價格。
公司本次收購工程公司50.76%股權的價格為人民幣4,652.73萬元。
五、關聯交易協議的主要內容
轉讓方(甲方):大同煤礦集團電力能源有公司 受讓方(乙方):山西漳澤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一)標的股權
本次股權轉讓的標的股權為甲方持有的大同煤礦集團同煤電力工程有限公司50.76%股權。
(二)轉讓方式、轉讓價格及確定依據 1、本次股權轉讓方式為協議轉讓。
2、本次股權轉讓的價格以山西省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備案的上述擬轉讓標的的評估報告確定的評估值為準。
(三)標的股權的交割事項
1、甲方應在本合同開始實施之日起10日內將標的企業相關的權屬及資質證書、印章及公司全部檔案資料、財產相關憑證等全部紙質版、電子版或以其他形式為載體的資料移交給乙方并對乙方進行交接解釋及說明。
2、甲方對其移交的上述資料的完整性、真實性以及所提供資料與對應的標的股權一致性負責,并承擔因隱瞞、虛報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
3、甲乙雙方應協商配合本次股權轉讓涉及的山西省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相關的國有產權審批手續,確保全部國資審批及確認手續合法有效;此外,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本次股權轉讓所涉及的國有產權變更登記及工商變更登記等手續。
4、標的股權自工商變更登記辦理完畢后轉移至乙方。 (四)轉讓涉及的有關稅費的負擔
在本合同項下標的股權交易過程中,轉讓方和受讓方依法各自承擔其應承擔的各項稅費。
(五)合同的生效及實施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蓋章或其各自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簽字后成立,自下列條件成就時生效并實施:
1、本次股權轉讓標的股權事項獲得山西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
2、本次股權轉讓標的股權事項獲得乙方董事會和股東大會審議批準。
3、本次股權轉讓標的股權事項獲得甲方股東會審議批準。
六、涉及關聯交易的其他說明
本次股權收購,不涉及職工安臵。工程公司與現有職工的勞動關系不因股權轉讓行為發生變化,雙方仍在勞動法和勞動合同約束下履行權利和義務。
七、交易目的和對公司的影響
在公司的生產經營活動中,工程公司為公司提供設備的
檢修服務。本次股權轉讓完成后,工程公司將成為公司的全資子公司,有利于減少和規范公司的關聯交易,有利于提高工程公司的企業運行效率。
八、2013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與該關聯方發生關聯交易的情況
2013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與該關聯方未發生關聯交易。
九、獨立董事事前認可及獨立董事意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以及《山西漳澤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作為山西漳澤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的獨立董事,基于獨立判斷,認真審閱了公司董事會提交的相關文件,對《關于收購大同煤礦集團同煤電力工程有限公司50.76%股權的預案》發表了如下獨立董事事前認可意見和獨立董事意見:
1、獨立董事事前認可意見:
獨立董事同意將該預案提交公司董事會審議,如獲通過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2、獨立董事意見:
獨立董事認為,公司本次收購大同煤礦集團同煤電力工程有限公司50.76%股權,
是大同煤礦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履行
在公司重大資產重組中關于規范關聯交易的承諾的行為,本次收購完成后,工程公司將成為公司的全資子公司,本次收購有利于減少和規范公司的關聯交易,有利于提高工程公司的企業運行效率。2013年11月20日,公司第七屆五次董事會對本次關聯交易進行審議并獲得通過,關聯董事文生元、胡耀飛、張玉軍、王志軍、王團維回避表決。上述交易事項決策程序合法,符合本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損害公司和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同意將該事項提交公司股東大會進行審議。
十、備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屆一次、五次董事會決議;
2、公司第七屆二次監事會決議;
3、山西漳澤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于公司第七屆五次董事會相關事項的事前認可意見;
4、山西漳澤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于公司第七屆五次董事會相關事項的獨立董事意見
5、北京中企華資產評估有限責任公司出具的《資產評估報告書》(中企華評報字(2013)第3373號);
6
、大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審計
報告》(大信審字【2013】第2-00774號);
7、《國有股權轉讓合同》。
山西漳澤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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