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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評估報告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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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評估報告范文【1】
延安巨達資產評估有限責任公司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日
目 錄
1、資產評估報告書聲明 2、資產評估報告書摘要 3、資產評估報告書正文 附件:
資產清查評估明細表
評估對象所涉及的主要權屬證明資料 委托方和相關當事方的承諾函 評估機構營業執照復印件 資產評估機構資產證書復印件 評估人員資格證書復印件
聲 明
1、本所注冊資產評估師恪守獨立、客觀和公正的原則,遵循有關法律、法規和資產評估準則的規定,并承擔相應的責任。
2、評估報告使用者應按照評估目的使用,合理理解價值類型及其定義,充分關注評估假定,特別事項說明,評估報告使用限制說明。
3、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資產評估準則,對評估對象在評估基準日特定目的下的價值進行分析、估算并發表專業意見是注冊資產評估師的責任;提供必要的資料并保證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恰當使用評估報告是委托方和相關當事方的責任。
摘 要
延巨達評司評報字【2010】第109號
延安巨達資產評估有限責任公司接受延安市寶塔區高占斌的委托,對高占斌因核實資產價值所涉及的固定資產在2010年10月31日所表現的市場價值進行了評估工作。本次評估目的是為延安市寶塔區高占斌核實資產提供價值依據。
我們的評估是根據國家有關資產評估的規定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本著獨立、客觀、公正、科學的原則進行的,本所在調查了解和分析評估對象實際情況的基礎上,依據科學的評估程序,選用合理的評估方法,經過評定估算,采用成本法對委估的資產進行評估。
經評估,延安市寶塔區高占斌評估的資產在評估基準日的公允價值
為:
評估匯總表
評估基準日:2010年10月31日
資產占有單位:延安市寶塔區高占斌
評估機構:延安巨達資產評估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注冊資產評估師:
注冊資產評估師:
二O一O年十一月二日
關于延安市寶塔區高占斌 核實資產項目的資產評估報告書
延巨達評司評報字【2010】第109號
延安市寶塔區高占斌:
延安巨達資產評估有限責任公司接受延安市寶塔區高占斌的委托,根據國家有關資產評估的規定,本著獨立、公正、科學、客觀的原則,按照公認的資產評估方法,對延安市寶塔區高占斌核實資產事宜而涉及的資產進行了評估工作。本所評估人員按照必要的評估程序對委托評估的資產實施了實地勘查、市場調查與詢證,對委估資產在二O一O年十月三十日所表現的價值作出了公允反映,現將資產評估情況及評估結果報告如下:
一、委托方、產權持有者和委托方以外的其他評估報告使用者 1、委托方及產權持有人
股 東 姓 名:延安市寶塔區高占斌 注冊號:612600100020237
住址:延安市高家花園2號樓211203號 2、委托方以外的其他評估報告使用者
本評估報告書為延安市寶塔區高占斌核實資產事宜而涉及的各方提供價值參考依據。
二、評估目的
為延安市寶塔區高占斌核實資產事宜而涉及的資產提供評估基
準日的價值依據。
三、評估對象和評估范圍
評估對象為委托方延安市寶塔區高占斌核實資產所涉及的資產。 評估范圍為固定資產,具體為固定資產---房屋建(構)筑物,機器設備。
四、價值類型及其定義
本評估報告評估價值屬動態的市場價值(市場價值是指資產在評估基準日時的交換價值。資產的交換是在一個適當的市場上的公開的交易,在自愿的購買者和出售者之間進行的,而且買賣雙方都是精明、謹慎、沒有人強迫的)。隨著評估目的、市場條件等因素的變化而會有所不同,它的表現也不同。但它又不是市場上形成的實在的價格,它只能是市場價格的一種模擬。
五、評估基準日
本項目資產評估基準是二O一O年十月三十日,評估中所采用的價格是評估基準日的標準。
六、評估依據
1、主要法律法規
(1)國務院1991年第91號令《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辦法》。 (2)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國資辦發[1992]36號文《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辦法施行細則》。
(3)財評字[1998]136號《關于改進資產評估確認工作的通知》。
(4)財評字[1999]91號《資產評估報告基本內容與格式暫行規定》。
(5)《資產評估操作規范意見》(試行)。
(6)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會協(2005)18號“關于印發《注冊資產評估師關注評估對象法律權屬指導意見》的通知”;
(7)涉及資產評估的其它有關法律、法規。 2、準則依據:
(1)、《資產評估準則——基本準則》;
(2)、《資產評估職業道德準則——基本準則》; (3)、《資產評估準則——評估報告》; (4)、《資產評估準則——評估程序》; (5)、《資產評估準則——業務約定書》; (6)、《資產評估準則——工作底稿》; (7)、《資產評估準則——不動產》; (8)、《資產評估價值類型指導意見》。 3、產權依據、參考依據:
(1)、延安市寶塔區高占斌提供的房屋建筑物照片; (2)、參考資料及其他有關依據。 七、評估方法
由于本項目資產評估對象尚未建立財務賬冊,委托方亦未能提供其詳細的財務資料及相關采購合同,本所評估人員根據本項目資產評估目的以及對委估資產的實地勘察情況,采用成本法對委估固定資產
在正常使用的前提下,所具有的價值進行評估。
成本法計算公式如下:
評估價值=重臵價值*成新率(%) 八、評估程序實施過程和情況
根據資產評估準則,按照評估對象、評估范圍、業務規模、評估資料收集情況等評估業務具體情況實施如下評估程序:
1、明確評估業務基本事項
(1)、本項目注冊資產評估師明確評估業務的委托方和資產占有方以及其相互關系,以及評估報告使用者及其與委托方、資產占有方等相關當事方的關系;
(2)、與委托方溝通,了解與評估業務相關的經濟行為,明確評估目的,評估報告使用方式、評估對象和評估范圍;
(3)、了解評估對象基本情況及納入評估范圍資產的具體類型、分布情況和特性;
(4)、與委托方溝通,明確評估基準日,了解可能影響評估結論的評估假設、限制條件,確定評估報告的類型、提交時間和方式。
2、簽訂業務約定書
本項目注冊資產評估師在決定承接評估業務后,由本所與委托方簽訂業務約定書。
3、編制評估計劃
本項目注冊資產評估師在業務約定書簽訂后,根據評估對象、評估范圍、業務規模和復雜程度、評估業務時間要求、評估基礎資料完
備狀況、委托方和相關當事方配合程度、評估機構自身條件等因素編制評估計劃,確定履行的評估程序、時間進度、人員安排和費用預算等內容;
4、現場調查
(1)、本項目注冊資產評估師通過詢問、核對、勘查、檢查等方式進行調查,獲取評估業務需要的基礎資料,核實評估對象存在性和完整性,勘查評估對象品質和使用狀況,查驗評估對象法律權屬資料;
(2)、本項目注冊資產評估師對評估對象存在性、完整性、品質和使用狀況等進行調查;
5、收集評估資料
本項目注冊資產評估師在現場調查基礎上,根據評估業務具體情況收集評估業務需要的評估資料,評估資料包括直接從市場等渠道獨立獲取的資料,從委托方、資產占有方等相關當事方獲取的資料,根據評估資料的可靠性,對評估資料進行必要的查驗,確信評估資料內容的合理性、相關性、時效性和完整性。
6、評定估算
(1)、本項目注冊資產評估師根據評估對象、價值類型、評估資料收集情況等相關條件,分析市場法、收益法和成本法等資產評估基本方法的適用性,恰當選擇評估方法,對所采用的評估方法,合理選取相應的計算公式和參數,正確進行分析、計算和判斷,形成初步評估結論;
(2)、本項目注冊資產評估師對形成的初步評估結論進行綜合分
析,形成最終評估結論。
7、編制和提交評估報告
(1)、本項目注冊資產評估師在執行必要評估程序后,根據法律、法規和資產評估準則的要求編制評估報告,并對評估報告及評估程序執行情況進行必要的內部審核;
(2)、本項目注冊資產評估師在提交正式評估報告前,在不影響對最終評估結論進行獨立判斷的前提下,與委托方或委托方許可的相關當事方就評估報告有關內容進行必要的溝通。
8、工作底稿歸檔
本項目注冊資產評估師在提交評估報告后,按照法律、法規和資產評估準則的要求對工作底稿進行整理,及時形成評估檔案,并在適當及切實可行的情況下,跟蹤了解評估報告使用情況,并將評估報告使用情況收入評估檔案。
九、評估假設
1、假設本項目委估資產各有關證照齊全且持續經營,并按國家有關規定繳納了稅費。
2、本項目委估資產的評估根據委托方提供的延安市寶塔區高占斌的資產申報表及存貨盤點表;本項目假設上述資料等持續有效,且在持續經營期間能夠以此為基礎取得效益。
3、本評估報告依據評估基準日類似資產價格為依據,并假設資產在以后將持續使用,以維持評估基準日狀況,總體價格水平不發生變化。
4、委托方及資產占有方提供的各資產相關資料合法、有效,關于資產未來收益的計算結論正確,依據充分。
5、資產的使用技術以評估基準日的資產所具有的技術水平為準;
6、根據國家相關的法律規定,委估資產已如實的繳納了稅費及相關費用。
7、市場供需水平基本保持不變。
十、評估結論
本所在調查了解和分析評估對象實際情況的基礎上,依據科學的評估程序,選用合理的評估方法,經過評定估算,延安市寶塔區高占斌委估資產評估價值為:
評估匯總表
評估基準日:2010年10月31日
資產占有單位:延安市寶塔區高占斌
十一、特別事項說明
1、本評估報告所涉及的相關資料由委托方提供,其真實性和可靠性由委托方負責,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本評估報告所稱“評估價值”是指所評資產在現有用途不變并持續經營,以及在評估基準日之狀況和外部經濟環境前提下,為本報告所列的目的而提出的公允評估意見。
3、我們只對本項目評估結論本身是否合乎職業規范要求負責,而不對資產業務定價決策負責;只對委托范圍內各資產的評估價值負責,而不對委估資產的產權狀況界定進行負責。本項目評估結果是根據本次特定的評估目的而得出的特定價格,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4、由于本項目評估中,委托方及資產占有方提供資料不足,我們僅以現有資料為基礎,參照相同資料運用類似的方法,得出該資產的評估結果,如委托方今后提交的有關資料與本評估設定的情形不一致時,應按新提交資料,依據本評估項目所采用的方法重新進行評估。
5、在本次評估中,我們不對由委托方或資產占有方未提供相關資料造成的評估差異負責。由于委托方未能按要求提供資產采購合同等相關資料,評估人員僅以現場勘查資料為依據進行了評估,由此造成的評估差異,本所概不負責。
6、本項目評估中,委估資產以委托方提供的 發票為計算現行價格及評估的主要依據,對該發票在本項目評估基準日是否仍合法有效,本所不承擔任何責任。
7、本評估結論不是對評估對象可實現價格的保證,評估報告使用者應合理理解并恰當使用評估報告,本所不承擔相關事宜決策的責任。
8、注冊資產評估師執行資產評估業務的目的是對評估對象價值進行估算并發表專業意見,不對評估對象的法律權屬進行確認和發表意見。評估對象的法律權屬由委托方負責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9、本評估結論是本評估機構出具的,受本機構評估人員的執業
水平和能力的影響。
上述特別事項可能對評估結論產生影響應引起評估報告使用者關注。
十二、評估報告使用限制說明
1、評估報告只能用于評估報告載明的評估目的和用途;
2、評估報告只能由評估報告載明的評估報告使用者使用;
3、未征得出具評估報告的評估機構同意,評估報告的內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披露于公開媒體,法律、法規規定以及相關當事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4、評估報告的使用有效期一年;即從二O一O年十月三十一日起至二○一一年十月三十日止的期限內有效。
5、因評估程序受限造成的評估報告的使用限制。
十三、評估報告日
本資產評估報告正式提出日期為2010年11月2日。
評估機構:延安巨達資產評估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注冊資產評估師:
注冊資產評估師:
二OXX年十一月二日
資產評估報告范文【2】
一、緒言
中資資產評估有限公司接受濟南柴油機股份有限公司、咸陽石油鋼管鋼繩廠委托,根據國家有關國有資產評估的規定,本著客觀、獨立、公正、科學的原則,按照公認的資產評估方法,為咸陽石油鋼管鋼繩廠經剝離的生產經營性資產及相關負債評估后,將其凈資產部分出售給濟南柴油機股份有限公司、并以剩余的凈資產與濟南柴油機股份有限公司所收購的部分凈資產共同設立有限責任公司之目的進行了評估。本公司評估人員按照必要的評估程序對委托評估的資產和負債實施了實地查勘、市場調查與詢證,并對委估資產和負債在2001年8月31日所表現的市場價值作出了公允反映。現謹將資產評估情況及評估結果報告如下:
二、委托方及資產占有方簡介
委 托 方:濟南柴油機股份有限公司、咸陽石油鋼管鋼繩廠
濟南柴油機股份有限公司簡介如下:
注冊地址及主要經營場所地址:濟南市文化西路14號
法定代表人:王濤
注冊資本:10,400萬元
濟南柴油機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簡稱:石油濟柴;股票代碼0617)系經國家經濟體制改革委員會體改生(1996)115號文批準,由濟柴廠作為獨家發起人,以募集方式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該公司1996年9月經中國證監會發字(1996)226號文批準向社會公開發行股票,并于1996年10月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該公司主要經營柴油機、氣體發動機、柴油及氣體發電機組的制造、銷售、修理、機械加工;所需原料輔料,機械設備、儀器儀表的銷售;柴油機、發電機組租賃、理化試驗。
截止2000年12月31日,該公司總股本10,400萬股,其中流通股為3,250萬股,總資產47,662.46萬元,凈資產17,796.93萬元,2000年度實現凈利潤520.43萬元,每股收益0.05元,凈資產收益率2.92%。該公司最大股東為濟南柴油機廠,其現持有石油濟柴7,150萬股,占總股本68.75%。
資產占有方:咸陽石油鋼管鋼繩廠
咸陽石油鋼管鋼繩廠簡介如下:
企業名稱:咸陽石油鋼管鋼繩廠
注冊地址:咸陽市東風路35號。
法定代表人:曹家麟
注冊資本:壹億貳仟柒佰柒拾萬元
經濟性質:咸陽石油鋼管鋼繩廠為全民所有制企業,是中國石油物資裝備(集團)公司下屬全資子公司。
經營范圍:主營:鋼管,鋼絲,鋼繩及制品,緊固件,閥門,鉚焊產品,機械設備及配件,以上產品相關技術的出口,所需原料、技術的進口,進料加工和“三來一補”業務。兼營:汽車運輸,來料加工,機械加工,鋼材,房屋租賃。
簡要歷史:
50年代末,隨著大慶等油田的發現,油田建設所需物資供應緊張,為了滿足油田開發的需要,使進口物資充分利用,減少不必要的損失,石油工業部決定籌建一個鋼管加工廠,在這樣的情況下,該廠于1958年建成,原名為石油工業西北供應辦事處咸陽轉運庫鋼管加工廠。1960年9月,直接隸屬于石油工業部領導。成為獨立核算的部屬企業后,更名為石油工業部鋼管加工廠。1961年1月,石油工業部鋼繩加工廠由天津遷至咸陽,與鋼管加工廠合并成石油工業部鋼管鋼繩加工廠。1971年工廠下放地方領導后,陜西省燃料化學工業局將工廠改名為陜西省咸陽石油鋼管鋼繩廠。1990年,工廠重新收歸原石油部領導。
經過從日本、德國引進和四次較大規模的技術改造,該廠建成了年生產能力2萬多噸的鋼絲繩生產線,可按不同標準生產規格范圍由Φ5.2mm到Φ70mm的30多個品種的鋼絲繩。
經過四十年的建設,該廠發展成一個以生產石油鉆井鋼絲繩為主,同時生產石油機械用途精密鋼管、整筒式抽油泵等產品的國家大型一檔企業。去年有償解除勞動合同工作結束后,現有職工884人,其中,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116名。
該廠所屬行業為國家基礎產業,發展較為緩慢,其產品主要為油田服務。在經過較大規模的技術改造后,該廠產品等級得以提升,產能擴大,除了繼續為油田用戶提供其產品外,已進入了煤炭、森工、港口和海洋等行業的重要用途的鋼絲繩市場。
三、評估目的
為咸陽石油鋼管鋼繩廠經剝離的生產經營性資產及相關負債評估后,將其部分凈資產出售給濟南柴油機股份有限公司、并以剩余的凈資產與濟南柴油機股份有限公司所收購的部分凈資產共同設立有限責任公司之目的進行評估,對該凈資產在評估基準日2001年8月31日所表現的市場價值作出公允反映,為雙方的經濟行為提供價值參考依據。
四、評估范圍和對象
本次資產評估范圍為本次評估目的所涉及的咸陽石油鋼管鋼繩廠的資產及相關負債,以剝離后的資產負債表為基礎,凡列入該表內并經核實的資產均在本次評估范圍之內。具體資產類型包括:流動資產、長期投資、固定資產、流動負債、長期負債。
納入本次資產評估范圍的資產與委托評估及企業進行資產評估立項申報時所申報的資產范圍一致。
根據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的改制方案原則和委托雙方的要求,土地資產不進入本次評估范圍。新設公司擬采用租賃方式使用相關土地,有關手續委托雙方已按土地管理規定的程序進行辦理。
五、評估基準日
根據委托方改制工作的具體方案,本次評估基準日定為:2001年8月31日。
本報告一切取價標準均為評估基準日有效的價格標準。
六、評估原則
根據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及評估的有關法規,我們遵循獨立、客觀、科學、公正的原則,以及其他一般公允的評估原則,對涉及以上經濟行為的全部資產及相關負債進行了評估。
七、評估依據
本次評估的主要依據有:
(一)評估行為依據
1、《關于咸陽石油鋼管鋼繩廠向濟柴股份公司出售部分資產并共同設立咸陽石油鋼管鋼繩有限責任公司的申請報告》中國石油物資裝備(集團)總公司文件;
2、《關于咸陽石油鋼管鋼繩廠向濟柴股份公司出售部分資產并共同設立有限責任公司的批復》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文件;
3、委托方與我公司簽訂的《資產評估業務約定合同》。
總資產周轉率=銷售凈額/平均總資產*100%=
總資產周轉天數=計算期天數/總資產周轉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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