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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控實施工作方案
大企業稅務風險內控調查工作實施方案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關于印發〈2014年大企業稅務風險內控調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稅總辦函[2014]219號),結合國家稅務總局2014年大企業稅收管理工作績效考評重點任務,制定本方案。
一、調查對象
確認調查對象的原則如下:稅務總局定點聯系企業在京成員企業;具有一定的經營規模;具有實體經營業務;在所屬集團層級較高;納入稅務總局部署的2014年稅務風險管理專項工作的集團成員優先。根據上述原則,納入本次內控調查工作范圍的企業共計19戶。
二、工作內容
(一)開展大企業稅務風險管理專項培訓
風險內控調查是開展稅務風險管理工作的基礎。為推進2014年大企業稅務風險管理工作質效更上一個臺階,使得具體從事大企業管理工作的人員盡快掌握稅務風險管理工作方法,6月下旬,將對參與2014年大企業專項工作的業務骨干進行集中培訓,學習大企業分集團、分事項管理工作方法,通報整體工作方案。
(二)開展分戶案頭分析
在此階段不與企業聯系,根據已掌握的資料,梳理企業經營、納稅總體情況,主要包括以下內容:經營范圍,主營業務類型和流程,收入規模,納稅規模,關聯申報情況,資產損失申報情況,享受稅收優惠情況,接受稅務機關專項檢查、評估、審計、稽查情況,重大涉稅事項,系統中體現的企業修改申報表、繳納滯納金和接受罰款的情況,管理中發現的其他問題等。通過梳理上述內容,總結企業內控可能存在的風險。
(三)督導企業填寫信息表和調查問卷
及時與企業溝通,宣傳內控調查工作目的和階段性工作安排,引導企業做好《大企業稅務風險內控調查基礎信息表》和《大企業稅務風險內控調查問卷》的填寫。
(四)審閱、復核信息表和調查問卷內容
1.審閱。結合案頭分析結果,從以下幾方面審閱信息表和調查問卷的填寫情況,要求企業補充、修改或加以說明:
1).完整性。是否存在漏填項目;
2).合規性。是否按照填表要求填寫;
3).邏輯性。是否存在回答相互矛盾的情況;
4).一致性。是否存在與案頭分析結果不一致的情況。
2.復核。采取約談企業或者實地核實的形式,結合問卷回答情況,與企業不同部門和層級的人員面對面復核;由企業人員就內控部門設置、制度安排進行整體描述;對企業就調查問卷回答有相關制度的,查閱有關文件規定,確定是否與企業人員描述相符;重點了解稅務風險內控制度建設、部門設置及其運行狀況。
(五)分析匯總調查結果
結合案頭分析結果,對調查取得的各類信息進行整理、分類、匯總,對調查結果進行綜合分析,初步判斷企業稅務風險內控機制情況,分戶形成《XX企業稅務風險內控調查報告》,調查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企業稅務風險內控建設基本情況;通過內控調查反映出企業可能存在的涉稅風險;對企業內控建設的改進建議等。2014年8月10日前將調查報告、《信息表》和《調查問卷》報送至市局。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專項工作。稅務風險內控調查是基層稅務機關新接觸的工作事項,同時也是今年總局大企業稅收管理工作績效考評重點任務。各單位應高度重視此項工作,成立工作小組,認真學習工作方案,積極參加市局組織的專項培訓,將工作方法運用在工作實際中,有效推進內控調查的開展。
(二)加強國地稅協調。調查過程中,應加強國地稅溝通協調和信息共享,避免多頭索取資料、頻繁下戶核實的情況。要充分利用系統中已經掌握的信息,在調查過程中,除有必要向企業核實外,應做到系統中已有的信息不要求企業報送。
(三)發揮中介機構專業力量。可以積極借助企業聘請的中介機構的專業力量,積極開展協調合作,共同推進稅務風險內控調查工作。
(四)強化工作成果應用。各單位應認真分析內控調查結果,科學評判企業內控機制水平,提示企業相關稅務風險,充分發揮內控調查在全流程稅務風險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四、績效考核
根據稅務總局確定的2014年大企業稅收管理工作績效考評重點任務,成立內控調查專項工作評審小組,對各單位內控調查工作的完成數量、進度和質量分項打分,向績效辦報送考評結果。
附件1:
大企業稅務風險內控調查基礎信息表
所屬省(市、自治區):
企業名稱 | 納稅人識別號 | ||||
主管稅務機關 (國稅) |
主管稅務機關 (地稅) |
||||
所屬集團總部名稱 | 登記注冊類型 | 所屬行業 | |||
會計制度 | 核算形式 | 會計軟件 | |||
外部財務審計單位 |
外部財務 審計頻率 |
次/年 | ERP軟件 | ||
是否有內部審計 | 內部審計頻率 | 次/年 |
跨境投資國家 或地區 |
||
是否有匯算清繳 鑒證報告 |
出具鑒證 報告單位 |
生產經營地址 | |||
增值稅納稅人類型 |
企業稅務管理 部門名稱及人數 |
企業聯系人 及電話 |
|||
稅收優惠政策 享受情況 |
|||||
經營范圍 | |||||
企業納稅信譽情況 | |||||
年度 | 2009年 | 2010年 | 2011年 | 2012年 | 2013年 |
納稅信譽等級 | |||||
企業所有權性質 | |||||
投資者名稱 | 投資者性質 | 出資額(萬元) | 出資比例(%) | ||
股權結構 | |||||
企業組織架構 | (相關資料請另附) | 業務流程 | (相關資料請另附) |
調查人:(國稅) 姓名 單位 聯系電話
(地稅) 姓名 單位 聯系電話 填表日期:
填表說明:1.本表中信息由稅務機關盡量根據已有企業信息進行填寫。
2.本表中“所屬行業”欄,按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進行填寫。
3.本表中“登記注冊類型”欄按照稅務登記證進行填寫,可以從下拉列表中選擇。
4.本表中“核算形式”欄可以從下拉列表選擇獨立核算或者非獨立核算。
5.本表中“會計制度”、“增值稅納稅人類型”欄可以從下拉表中進行選擇填列。
大企業稅務風險內控調查問卷
企業名稱:
序號 |
內控指標 大類 |
內控指標小類 | 調查內容描述 | 回答情況 | 相關文件名稱 | 情況說明 | |
是 | 否 | ||||||
1 | 控制環境 |
稅務風險管理 制度建設情況 |
企業內部是否建立了明確的稅務風險管理制度(如:稅務策略和稅務行為準則),并及時向相關人員傳達 | ||||
2 | 企業稅務風險管理制度是否與其他公司制度(如:企業策略和財務策略)一致 | ||||||
3 | 稅務管理機構的地位和作用 | 稅務管理機構是否能夠全程參與企業戰略規劃、重大決策的制定和重要經營活動,以保障能盡早對相關稅務影響、風險提出意見 | |||||
4 | 稅務管理機構是否能夠基于稅務風險原因影響管理層決策 | ||||||
5 | 企業稅務管理機構是否定期向高級管理層進行匯報 | ||||||
6 |
稅務管理機構 設置情況 |
企業是否設置了與其組織結構、規模相適應的稅務管理機構和崗位 | |||||
7 | 企業稅務管理機構是否有明確日常稅務管理的組織架構、程序、方法和要求 | ||||||
8 | 企業是否有制度明確各稅務管理人員在稅務風險管理中應履行的職責 | ||||||
9 | 企業是否建立處理稅收爭議的程序和措施,明確專人負責處理稅務爭議事項 | ||||||
10 | 不相容崗位職責建立情況 | 從事納稅申報、發票購買、財務印章保管等崗位是否分開設置 | |||||
11 | 稅款劃撥憑證的填寫和審批是否為同一人 | ||||||
12 | 稅務風險事項處理和檢查人員是否由同一人完成 | ||||||
13 | 會計記錄與資產接觸是否分離 |
大企業稅務風險內控調查問卷
企業名稱:
序號 |
內控指標大類 | 內控指標小類 | 調查內容描述 | 回答情況 | 相關文件名稱 | 情況說明 | |
是 | 否 | ||||||
14 | 控制環境 |
稅務管理人員要求及培訓 情況 |
企業是否建立機制評價稅務管理崗位員工的專業素質是否稱職、職業道德是否符合要求 | ||||
15 | 企業稅務管理人員是否具備專業背景或稅務工作經驗 | ||||||
16 | 企業是否定期對稅務管理人員進行稅務知識類培訓以保證其專業水平 | ||||||
17 | 企業是否定期對稅務管理人員進行稅務風險相關培訓 | ||||||
18 | 企業是否定期對稅務管理人員進行職業道德類培訓以增強其相關意識 | ||||||
19 | 稅務風險管理績效評價情況 | 企業部門績效評價機制中是否包含對稅務管理機構是否充分履行稅務風險管理職責的考核 | |||||
20 | 企業是否建立激勵約束機制,將稅務風險管理的工作成效與員工的業績考核結合 | ||||||
21 | 企業管理層是否定期審閱稅務風險內部控制執行情況,并對未按規定進行操作的相關責任人進行追責 | ||||||
22 | 稅務風險識別、分析及評估 |
稅務風險分析與 評估情況 |
根據自身經營情況,企業是否已定期對可能發生的稅務風險進行識別與分類(其考慮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其嚴重程度、對企業的影響、以及發生的幾率等) | ||||
23 | 根據自身經營情況,企業是否已定期對不同稅種可能發生的稅務風險進行分析與評估 | ||||||
24 | 企業是否已定期對稅務會計處理(如:會計核算、計提、費用扣除等)進行風險分析與評估 | ||||||
25 | 企業是否已定期對稅務籌劃工作相關的納稅事項進行風險分析與評估 | ||||||
26 | 企業是否已定期對存在的、潛在的稅務爭議納稅事項進行風險分析與評估 |
大企業稅務風險內控調查問卷
企業名稱:
序號 |
內控指標 大類 |
內控指標小類 | 調查內容描述 | 回答情況 | 相關文件名稱 | 情況說明 | |
是 | 否 | ||||||
27 | 稅務風險識別、分析及評估 | 稅務風險分析與評估情況 | 企業是否已定期對外部信息(如:行業趨勢、產業政策、市場競爭等)進行稅務風險分析與評估 | ||||
28 | 企業管理層是否及時關注會計準則、稅收政策和運營環境的變化,并定期對這些變化進行稅務風險分析與評估 | ||||||
29 |
稅務風險識別與 監督情況 |
企業是否建立稅務風險監控機制,對經常發生的稅務風險進行動態監控 | |||||
30 | 企業是否建立人工稅務風險識別機制(如:定期分析稅務數據的合理性、定期審閱關鍵的財務(稅務)指標與計劃是否存在重大差異),識別非常規、突發稅務風險 | ||||||
31 | 企業是否建立信息系統稅務風險識別機制(如:定期自動分析稅務數據),識別非常規、突發稅務風險 | ||||||
32 | 重大事項 稅務風險監督情況 | 企業管理層是否對收購合并、股權變更、對外投資等重大事項所產生的稅收風險進行分析與評估 | |||||
33 | 稅務風險控制活動 | 稅務風險控制措施設定情況 | 根據日常經營活動,企業是否已對不同稅種可能發生的稅務風險情況建立控制點并采取相應的控制措施 | ||||
34 | 根據重大經營活動,企業是否已對不同稅種可能發生的稅務風險情況建立控制點并采取相應的控制措施 | ||||||
35 | 針對所得稅會計,企業是否已對可能發生的計算錯誤建立控制點并采取相應的控制措施 | ||||||
36 | 企業財務、稅務報告是否提交給管理層,并包含分析性注釋 | ||||||
37 | 企業是否能及時并準確地出具財務、稅務報告(包括中期財務報告、各期稅收申報表) | ||||||
38 | 企業涉稅管理權限是否得到合理分配和嚴格授權 |
大企業稅務風險內控調查問卷
企業名稱:
序號 | 內控指標 大類 | 內控指標小類 | 調查內容描述 | 回答情況 | 相關文件名稱 | 情況說明 | |
是 | 否 | ||||||
39 |
稅務風險 識別、分 析及評估 |
稅務風險控制措施設定情況 | 企業稅務是否建立標準化稅務管理流程 | ||||
40 | 企業是否建立稅務管理檔案 | ||||||
41 | 其他控制活動情況 | 企業管理層是否建立了定期核對實物資產(如現金、應收賬款、存貨、房屋及設備)與相關會計記錄的程序 | |||||
42 | 信息系統建立情況 | 企業稅務工作是否使用專業化的稅務工具(軟件)實現稅務管理信息化 | |||||
43 | 企業稅務工具是否與ERP系統相關聯 | ||||||
44 | 企業是否針對某些潛在的稅務風險建立計算機自動預警 | ||||||
45 | 企業是否建立稅務文檔管理數據庫 | ||||||
46 | 稅務風險管理信息系統數據的識別、收集、處理、傳遞和保存是否符合稅法和稅務風險控制的要求 | ||||||
47 | 企業的稅務報告是否由信息系統自動生成或絕大部分內容由信息系統自動生成 | ||||||
48 |
規章制度建立及 落實情況 |
稅務管理機構是否能夠依據現行法律、法規,為企業人員制定分稅種的涉稅事項操作指南 | |||||
49 | 企業是否制定了詳細的涉稅會計事務的處理流程 | ||||||
50 | 企業是否設置有效程序來處理有爭議的涉稅問題 | ||||||
51 | 稅務內控體系中制定的控制措施是否能夠得到有效落實 |
大企業稅務風險內控調查問卷
企業名稱:
序號 | 內控指標大類 | 內控指標小類 | 調查內容描述 | 回答情況 | 相關文件名稱 | 情況說明 | |
是 | 否 | ||||||
52 |
稅務風險 控制活動 |
規章制度建立及 落實情況 |
涉稅資料是否保存完整,并按規定報備 | ||||
53 |
信息與 溝通 |
稅務數據質量情況 | 鑒于財務與稅務要求數據口徑不盡相同,企業是否有機制及控制活動確保稅務數據符合稅法要求 | ||||
54 |
涉稅事項內部溝 通情況 |
稅務管理機構是否定期組織專業培訓,對涉稅業務人員進行稅收知識更新 | |||||
55 | 稅務管理機構是否指導和監督有關職能部門、各業務單位以及全資、控股企業開展稅務風險管理工作 | ||||||
56 | 企業內部各層級之間針對稅務風險是否能夠進行有效溝通 | ||||||
57 | 企業是否定期召開會議確保稅務管理機構與決策層之間的有效溝通和反饋 | ||||||
58 | 企業稅務風險快速反饋機制是否能夠運行,并根據稅務風險重要程度及時反饋至不同管理層 | ||||||
59 |
涉稅事項外部溝 通情況 |
企業稅務管理機構是否與稅務機關針對日常和重大經營活動相關稅務問題保持溝通 | |||||
60 |
監督與 改進 |
內部監督情況 | 稅務管理機構的工作是否有內部監管以保障其工作質量 | ||||
61 | 企業稅務管理機構、內部控制評價機構是否定期對稅務風險管理的有效性進行評估審核 | ||||||
62 | 企業內部審計部門的主要工作職責是否包括監控企業運營中存在的稅務風險 | ||||||
63 | 企業管理層是否定期評價稅務內部控制的有效性 | ||||||
64 | 企業稅務管理機構是否接受企業內審部門和外部審計機構的審計 | ||||||
65 | 外部監督情況 | 企業是否有聘請外部中介對其稅務風險定期進行評估 |
大企業稅務風險內控調查問卷
企業名稱:
序號 | 內控指標大類 | 內控指標小類 | 調查內容描述 | 回答情況 | |||
是 | 否 | 相關文件名稱 | 情況說明 | ||||
66 |
監督與 改進 |
外部監督情況 | 企業是否委托符合資質要求的中介機構對稅務風險管理的有效性進行評估審核 | ||||
67 | 控制缺陷改善情況 | 企業是否有適當的程序確保出現控制缺失時及時采取補救措施 | |||||
68 | 企業管理層是否及時對內部或外部審計發現的內部控制流程和政策上的問題和建議做出回應,并及時進行改進 |
調查人:(國稅)姓名 單位 聯系電話
(地稅)姓名 單位 聯系電話 填表日期:
填表說明:
1. 本調查問卷根據《大企業稅務風險管理指引》(國稅發[2009]90號)進行設計。
2. 如“回答情況”選項為“是”,請在“相關文件名稱”中將企業有關制度文件的名稱進行填列,若沒有文件,則在“相關文件名稱”中填列“無”。
3. 填表人員可以根據情況對相關選項進行補充說明,尤其對于“相關文件名稱”填列“無”的內容進行補充說明。
4. 建議第2、3、4、5、14、19、20、21、27、28、32、37、38、41、57、58、63、68條向公司管理層進行詢問;第48、55、62條向相關業務部門進行詢問;其他條目向稅務部門進行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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