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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湖南養老金上調細則全文
細則也稱實施細則,是有關機關或部門為使下級機關或人員更好地貫徹執行某一法令、條例和規定,結合實際情況,對其所做的詳細的、具體的解釋和補充。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2021年湖南養老金上調細則全文,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4月16日,人社部發布《關于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簡稱通知),提出2021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以下簡稱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全國總體調整比例按照2020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4。5%確定。各省以全國總體調整比例為高限,確定本省調整比例和水平。
自2005年開始,人社部、財政部每年會根據社會平均工資和物價的增長,對養老金進行適時調整。此次養老金上漲意味著退休人員養老金已經實現17連漲,退休人員的社會平均養老金水平也由2005年的714元,上調至2020年的3072元。
從歷史漲幅來看,此次4.5%的漲幅創近17年新低。2005年—2015年,漲幅均在9%以上,從2016年開始,養老金漲幅開始下降。2016年漲幅為6.5%左右,2017年漲幅為5.5%左右,2018—2020年漲幅均為5%,
針對養老金發放問題,在1月26日人社部召開的2020年第四季度新聞發布會上,人社部新聞發言人盧愛紅表示,2020年社保待遇按時足額發放,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全面完成。下一步,人社部扎實推進各項社會保險改革,建設更加公平更可持續的社會保險制度,為廣大參保人員提供更加安全有力的保障、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務。
調整辦法上,通知提出,采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并實現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辦法統一。定額調整要體現公平原則。繼續確保安置到地方工作且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退休軍轉干部基本養老金不低于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要進一步強化激勵,適當加大掛鉤調整所占比重。
資金來源方面,通知提出,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對中西部地區、老工業基地、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和在京中央國家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中央財政予以適當補助。未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調整所需資金由原渠道解決。
通知同時提出,要切實采取措施加強養老保險基金收支管理,提前做好資金安排,確保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不得發生新的拖欠。未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準,不得自行提高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不得通過設立最低養老金標準等方式變相提高待遇水平。對自行提高調整水平、突破調整政策、存在違規一次性補繳或違規辦理提前退休的地區,將予以批評問責,并相應扣減中央財政補助資金和中央調劑金。
作為人口大省的湖北省,已經連續多年保持養老金上漲,但是漲幅非常有規律,雖然2021年養老金調整文件還未出臺,根據近三年數據,基本可以算出2021年養老金漲幅。
退職職工養老保險上漲,一般包括三個部分: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針對大齡人員傾斜調整,一些邊遠地區還會有額外調整。
一、2021年湖南省養老金調整最新消息
1、城鄉居民養老金
2021年湖南長沙市人社局、財政局聯合印發了《關于建立長沙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和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的通知》,通知中確定對65歲及以上的參保人加發養老金,其中65周歲—75周歲的退休人員每月加發5元;76—85周歲每月加發10元;85周歲及以上每月加發20元。另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提高了10元,達到每人每月218元。
2、城鎮職工養老金
今天湖南省職工養老金也會上調,但是具體的調整方案還未出臺,據專家預計,今年養老金上調幅度在3%—5%之間,和去年不會發生太大的變化。
二、2021年湖南省養老金什么時候發放?
據了解,長沙市、湘潭市退休人員養老金發放日期為每月的25號;岳陽市發放時間為每月23號;株洲市發放時間為每月的20號之前。具體最好是咨詢當地社保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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