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稅收的論文2000字
稅收是國家最主要的一種財政收入形式,下面是關于稅收的論文,供大家參考!
關于稅收的論文2000字【1】
提綱:一、稅務籌劃環境稅務籌劃環境的定義和內涵,目前理論界尚無定論,一般來說,是指直接或間接影響稅務籌劃活動的所有外部因素和內部因素的總和。
(一)稅務籌劃的法律環境,包括立法和執法環境(二)稅務籌劃的經濟環境宏觀上包括經濟發展水平、經濟體制、國際經濟環境對國內經濟發展的沖擊以及一些具體的財政政策、稅收政策等;微觀上包括納稅人的經營能力、管理水平等。
(三)稅務籌劃的社會環境根據國外稅務籌劃的經驗,稅務籌劃市場不但擁有成熟的市場群體和籌劃意識,更重要的是存在發達的稅務代理中介市場和行業自律組織。
二、我國稅務籌劃環境分析(一) 法律環境分析存在以下不足:一是稅法體系級次較低且稅法體系較混亂,執行起來較困難。
二是基礎性法律建設的不健全,不僅僅是稅法體系的全面建設問題,而且會影響到稅收實體法的貫徹執行,最終立法上的不健全稅務籌劃權成為受國家強制力保障的權利。
(二) 經濟環境分析宏觀上,我國財政預算體制采用基數法和指令性稅收計劃,稅收任務指標不符合實際且偏高,征稅難以依法進行。
另外,稅收政策的缺漏影響公平原則。
長期的制度的漏洞及空白在提供稅務籌劃機會的同時也能助長投機心理和不法行為的泛濫。
微觀上很多企業納稅人的經營管理水平落后,自身專業素質較差,難以從宏觀上系統的選擇納稅籌劃方案亦或是納稅籌劃意識淡薄。
(三) 社會環境分析部分納稅人的行為表面上看是稅務籌劃行為,但實質上卻違反了稅收法律與政策的規定,甚至是實質上的偷稅、逃稅行為。
國內人才短缺,特別是與國際稅收接軌的專業人才極度匱乏,且會計師事務所、稅務代理機構獨立性不強,行業自律組織沒有充分發揮作用等等,這些都給納稅籌劃社會環境帶來改善的空間。
三、稅務籌劃環境的優化(一)法律環境的優化(二)經濟環境的優化(三)社會環境的優化
關于稅收的論文2000字【2】
一、對我國現行稅收征管模式的分析
在計劃經濟條件下,我國實行的是專管員管戶制度,采用的是“一員進廠、各稅統管”,集“征、管、查”職責于專管員一身的征管模式。
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和稅收征管改革的逐步深入,我國先后經歷了征、管、查“兩分離”或“三分離”的探索。
19xx年,確立了“以申報納稅和優化服務為基礎,以計算機網絡為依托,集中征收,重點稽查”的“30字”稅收征管模式。
20xx年,國家稅務總局針對稅收征管實際工作中存在的“淡化責任、疏于管理”問題,在“30字”模式基礎上增加了“強化管理”4個字,形成了“34字”征管模式,即我國現行稅收征管模式。
應當說,現行征管模式基本適應了我國改革開放后經濟社會的發展需要,所取得的成效是有目共睹的。
但不可否認現行稅收征管模式也存在著諸多問題和不完善之處,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面。
(一)征管目標認識存在誤區
對于稅收征管目標,長期以來存在兩種認識上的誤區:一是把取得財政收入作為稅收征管的目標;二是把促進經濟發展作為稅收征管的目標。
由于目標導向性錯誤,往往在稅收征管實踐中出現各種弊端:稅務機關為完成任務,在任務輕時“藏富于民”,人為地降低稅收水平;在任務重時“寅吃卯糧”,不適當地提高稅收水平
;或者為了所謂扶持企業發展而越權減、免、緩征稅,造成稅收制度的扭曲,破壞稅收法治,違背了稅收的適度、公平和效率原則。
由于征管目標認識上的錯誤,造成重收入、輕法治。
(二)稅收征管信息化滯后
新的征管模式以計算機網絡為依托,即稅收征管要以信息化建設為基礎,逐步實現稅收征管的現代化。
但從當前情況看,稅務部門在計算機開發應用上還存在一些突出問題:一是計算機的配置與征管過程全方位的應用滯后。
計算機的開發應用難以滿足管事制征管工作的要求,硬件的投入與軟件的開發反差較大,成為深化征管改革的瓶頸。
二是計算機的功能和作用應用效率不高。
只注重了計算機的核算功能,計算機對征收管理全過程實施監控的功能沒有體現。
另外,利用計算機提供的稅收數據、信息進行綜合分析,為制定政策和科學決策提供參考的作用也沒有發揮,技術浪費較大。
(三)稅源監控乏力
一是信息來源渠道單一。
現行稅收管理中納稅人的信息來源主要建立在納稅人申報納稅所提供的信息基礎上。
實行集中征收后,隨著稅務人員和辦公地點的相對集中,一些零星分散的稅源、個體工商戶及邊緣山區,稅務機關無法掌握稅源情況,出現了不少漏征漏管戶。
傳統的管戶制、管片制取消后,沒有從制度上拓展納稅人信息來源渠道。
納稅人信息包括納稅人的納稅申報、稅務機關對納稅人的信息調查和第三方信息三個方面。
目前,后兩方面的信息系統建設嚴重滯后,納稅人的相關信息分散在工商、銀行、海關等部門。
而稅務部門不能共享這些信息資源。
二是納稅人信息的傳遞、利用效率不高。
機構之間缺乏日常的信息交換、傳遞工作聯系制度。
各部門從部門職責出發要求納稅人重復提供信息。
而許多必要的信息又難以收集。
(四)納稅服務體系建設不到位
一是為納稅人服務的觀念不到位,認為為納稅人服務就是解決稅務干部的工作態度問題。
為納稅人服務往往停留在笑臉相迎、禮貌待客等禮節性服務上,重視改善辦稅服務大廳的硬件設施,而忽視了實質性服務的內容。
二是服務過程缺乏系統性,服務渠道不暢。
在納稅服務時間上,基本只限于8個小時工作日內,不能滿足工作時間以外納稅人的服務需要。
在服務過程中,只重視對納稅人的事中服務,忽視對納稅人的事前、事后服務。
在事前,了解納稅人的生產經營情況,為納稅人提供納稅幫助方面做得不夠;在事后,如何幫助納稅人建立健全納稅管理制度方面的服務指導工作做得不夠。
在服務聯系制度上,基本停留在面對面服務形式,沒有建立多元化、多功能、社會化的稅收服務體系。
二、 現行稅收征管模式存在問題帶來的不良效應
(一)稅收遵從度低
當前,納稅人稅收遵從度總體不高。
有關資料顯示,目前我國國有企業的偷稅面為50%,鄉鎮企業為60%,外資企業為60%,個人為90%。
另外,近年來我國稅收領域所發生的一系列違法犯罪案例表明,我國目前的稅收不遵從不但沒有得到很好的治理,而且還存在擴大的趨勢。
有關資料顯示,僅在20xx年由公安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部署為期6個月的“破案會戰”專項整治行動中,全國就立涉稅犯罪案件1.31萬余起,破案近1萬起,抓獲犯罪嫌疑人1.22萬余名。
其中,立案數、破案數分別是20xx年立、破案總數的1.7倍和1.6倍。
(二)納稅人滿意度不高
20xx年,國家稅務總局委托第三方機構對全國省會城市(不含西藏拉薩)和計劃單列市的20700戶納稅人和138個國稅局、地稅局的區局辦稅服務廳進行服務滿意度調查,調查內容包括辦稅程序、規范執法、規
范服務、納稅咨詢、辦稅公開、辦稅時間、法律救濟以及納稅人的需求與建議等。
調查方式采取面訪、電話訪問和異地暗訪三種形式進行。
據悉,本次全國納稅人滿意度調查綜合得分在90分以上的城市只有兩個。
(三)征稅成本不降反升
管理機構職能設置重復,人力資源配置不合理,必然導致人力、財力、物力資源的巨大浪費與耗損,造成征收成本的虛高。
據權威部門數據顯示,在19xx年我國實行分稅制改革以前,征稅成本占稅收收人的比重約為3.12%,19xx年這一比重上升至4.73%,此后進一步達到5%~8%。
(四)稅款流失嚴重
偷逃稅是稅收流失的最主要方式。
據有關部門推算,我國每年稅收流失都在3 000億元以上,約占應納稅款的30%以上,且有逐年增加的趨勢,致使國家稅收利益蒙受巨大損失。
三、稅收征管轉型的基本思路
(一)以專業化管理為基礎
專業化管理是新稅收征管模式的基本內容。
推進專業化管理,就是要對管理對象進行科學分類,對管理職責進行合理分工,對管理資源進行優化配置,提高稅收征管的集約化水平。
按照專業化管理的要求,積極推行分類分級管理。
在對納稅人進行分類的基礎上,對不同類別納稅人按照納稅服務、稅收風險分析、納稅評估、稅務稽查等涉稅事項進行管理,同時將管理職責在不同層級、部門和崗位間進行科學分解、合
理分工,并相應設置專業化的機構,配備專業化管理人員。
對規模大、跨區域經營的納稅人,可適當提升管理層級,開展專業化團隊式的分析、評估和稽查。
對中小企業可按行業進行管理。
對個體工商戶可實施委托代征的社會化管理。
對個人納稅人要加強源泉控管。
此外,還需切實加強國際稅收管理體系建設,抓好反避稅工作,不斷提高跨境稅源管理水平。
(二)以重點稅源管理為著力點
重點稅源是新的稅收征管模式所強調的主體對象。
重點稅源企業往往是某一地區或行業中的經營大戶,其納稅額在稅收收人中占有舉足輕重的地位,是直接影響稅收收人的主要因素。
同時,通過對重點稅源企業數據的分析,可以推斷地方經濟發展態勢,解釋稅收增長原因,探尋稅收增長點,為稅收征管決策提供依據。
因此,加強重點稅源的有效管理和監控一直是稅務機關追求的目標。
通過落實重點稅源風險管理制度,對重點稅源戶管理引人風險管理機制。
著重抓稅源流失風險大的問題和環節,實現管理效益的最大化。
通過完善重點稅源管理體系、調整管理職能權限、理清各層級事權職責,逐步形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全面覆蓋的稅源監控網絡。
通過完善重點稅源管理辦法,做好重點稅源戶的信息管理、日常評估管理和收人分析管理等工作,定期組織開展重點稅源分析,充分挖掘重點稅源潛力,提高征管質量。
(三)以信息化為支撐
信息化建設是新的稅收征管模式的技術基礎。
充分發揮信息化的技術保障作用,用信息技術手段取代傳統手工方式,最大程度實現稅收征管業務的網上運行。
充分發揮信息化的信息支持作用,大力推行信息管稅,依法對納稅人涉稅信息進行采集、分析、利用,特別是要努力獲取第三方信息,解決征納雙方信息不對稱問題。
充分發揮信息化的引擎作用,利用技術手段改造、創新稅收征管業務,對稅收征管業務進行前瞻性的研究和設計,實現業務與技術的有機融合。
(四)優化服務
納稅服務作為稅收征管新模式的內在要求,貫穿于整個稅收征管活動始終。
納稅服務質量,直接關系到稅收征管質效。
規范辦稅服務廳建設,制定全國統一的服務標準,如明確限時服務項目及限時標準、規定預約服務對象及范圍等,實行全國統一布局、統一格調、統一配置。
增強納稅服務功能,完善服務管理制度,從工作內容、服務環境、行政程序等方面為納稅人減負,實現由被動服務向主動服務轉變。
充分發揮社會機構在納稅服務中的作用,逐步構建和完善稅務機關執法服務、稅務中介機構有償代理服務、社會化組織援助服務相結合的多元化、社會化納稅服務體系。
(五)加強評估
納稅評估是新的稅收征管模式的核心環節,也是應對風險的重要方法。
明確納稅評估工作的主要任務、工作職責、組織機構、業務程序、執法權限、操作標準和工作紀律等方面的內容,使納稅評估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規范納稅評估業務流程,通過各個評估環節的相互分離制約,有效監控納稅評估的全過程,確保評估工作規范、有序進行。
改進納稅評估方法,逐步健全評估模型,細化指標體系,深人研究相關稅種之間的聯系,有效排查風險點。
總結部分地區經驗,適當上收納稅評估的管理層級,開展專業化團隊式評估,探索試行主輔評制度,提升評估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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