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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農產品電子商務模式研討論文
摘要:在“互聯網+”環境下,我國農產品電子商務模式也在不斷完善,對農業的發展起到了重要地推動作用。就目前而言,中國已經初步形成了農產品產業戶+合作社+公司+市場,農產品產業戶+合作社+市場,或者農產品產業戶+合作社+公司以及農產品產業戶+公司+市場等產業運作模式,使農產品的銷售更加流暢。本文將簡析“互聯網+”環境下我國農產品電子商務模式,并提出個人見解。
關鍵詞:“互聯網+”環境;農產品;電子商務模式
2015年,馬化騰先生提交了《關于以“互聯網+”為驅動,推進我國經濟社會創新發展的建議》的提案,明確指出“互聯網+”是指借助互聯網平臺,運用信息技術連接互聯網與各個傳統行業,從而打造創新型生態。后來,國家發布了《國務院關于積極推進“互聯網+”行動的指導意見》,將“互聯網+”行動推進了新戰略與新探索,并逐步創建高效的新常態。在“互聯網+”的影響下,農產品電子商務模式已初步形成,使傳統農業由粗放型轉化為集約型結構,有效提升了農業經濟效益。
1“互聯網+”環境下我國農產品電子商務發展的現狀
“互聯網+”環境改變了中國商業的經營方針,使農產品電子商務發展獲取了巨額利潤。從我國農產品電子商務發展現狀來看,農產品電子商務平臺與銷售服務體系已建成,政府也非常支持“互聯網+”環境下的農產品電子商務發展。另外,農產品產業戶+合作社+公司+市場,農產品產業戶+合作社+市場,或者農產品產業戶+合作社+公司以及農產品產業戶+公司+市場等產業運作模式在不斷完善,對刺激農產品的消費和提升農產品銷售利潤起到了重要作用。據調查了解,從2011年到2015年,中國農產品在電子商務平臺輔助下的銷售量與銷售額不斷提升,2015年的農產品銷售額已超過700億元,而且,中國農產品在國外的電銷利潤已多達1023.477億美元。由此可見,“互聯網+”環境對農產品的銷售與發展至關重要。
2“互聯網+”環境下我國農產品電子商務模式發展存在的問題
2.1信息建設水平低下導致電子商務模式難以得到發展
在農村構建良好的農產品電商平臺,離不開信息技術與“互聯網+”環境的支持,可是與城市相比,我國農村地區信息建設水平還相對低下,不利于促進農產品電子商務模式的發展。從2011年到2015年,我國為加強農村地區信息建設也投入了大量的資金,可是投入幅度與規模并不穩定,2015年所投入的資金遠遠低于2011年。
2.2信息獲取成本較高導致農產品電子商務模式在經濟效益上難以達到預期
在“互聯網+”環境下,構建農產品電子商務模式必須獲取準確的信息,輔助個體農戶和農產品企業高效經營農產品銷售活動。然而,在農村地區獲取信息的成本明顯高于城市,據調查統計,個體農戶在銷售自家農產品的過程中需要耗費的基礎成本主要包括一臺3500到5000元的電腦,平均每年600元的網費和100元的雜費。其次,農村地區獲取信息的成本是城市2.5倍甚至3.5倍,而信息利用率卻遠遠低于城市,這必然會阻礙農村地區農產品電商化的發展。
2.3農村地區電子商務主體綜合素養相對較差
促進農村地區農產品電商化,構建良好的農產品電子商務模式,不僅要引入優質的軟硬件設備,而且需要高素質專業電銷人才的扶持。可是,當前農村地區普遍存在電銷人才短缺問題,青年精英偏少,不利于優化農村地區的農產品電銷服務結構。
2.4物流系統的構建制約著農產品電子商務模式的發展
部分農村地區的交通條件極為不便,交通建設遠遠落后于城市,這不僅給農產品的運輸帶來了很多困難,而且加劇了農產品和運輸車輛的損壞率。此外,國家為農村地區所投入的交通運輸建設資金比重尚未達到國家總交通建設資金的10%,過低的投入水平必然會阻礙農村交通運輸業和農村地區農產品電商化的發展。
2.5金融體系落后導致農產品電子商務模式難以在農村發揮作用
在“互聯網+”環境下,中國農村地區農產品交易系統和信譽問題也是構建農產品電子商務模式必須解決的問題。可是,當前農村地區的支付交易系統并不完善,金融體系極為落后。
3“互聯網+”環境下農產品電子商務模式應用分析
3.1信息中介模式
在“互聯網+”的時代,信息中介模式是最為直接的農產品電子商務模式,該模式能夠進一步細分為兩種中介,分別是電子黃頁型信息中介和應用信息中介,前者能夠集合各種關于互聯網農產品電商企業的信息,從而為有需要的企業集中查詢相關農產品電商信息;后者是單一化農產品銷售信息平臺,也就是為農產品供需雙方提供交換服務信息。
3.2社會化營銷模式
社會化營銷模式是一種農產品對外銷售的模式,該模式會借助微信、微博、QQ、論壇、貼吧等網絡平臺在不斷擴大農產品營銷渠道,使農產品得到了更有效地推廣。另外,社會化營銷模式能夠自建銷售平臺或者借助第三方銷售平臺來促進產品的銷售。
3.3交易服務模式
在互聯網時代農產品的銷售離不開中間平臺,而交易服務模式就是這樣一種為農產品電商交易的服務模式。這種服務模式分為自建銷售平臺和借助第三方銷售平臺來實現產品的銷售。例如,知名的農產品企業“福娃集團”,就自己搭建了本企業所獨有的電商交易服務平臺。通過這個平臺可以將農產品直接銷售給用戶,省去了各種中間環節。另外一種就是B2B或者是B2C的模式。例如,我國的互聯網電商巨頭淘寶就是這樣的一個平臺。在該平臺上農戶和農產品銷售企業可以申請搭建自己的銷售店鋪,而該店鋪在淘寶的統一管理下運行。第二種方式最為有利的因素在于其社會知名度較高,容易被消費者找到,但是也存在競爭壓力較大的問題。
4結束語
綜上所述,構建“互聯網+”環境下的農產品電子商務模式,須重視加強農村地區信息建設和交通建設,培養高素質電銷人才,創新農產品電子商務模式,全面優化網絡交易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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