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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析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的分離
摘要:在中國市場經濟的快速發展和經濟全球化背景下,以及《企業會計準則》和《企業財務準則》的頒布實施,稅務會計的處理問題越來越受到企業的重視。由于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都在經濟活動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因此有關于稅務會計從財務會計分離出來的問題也成為會計業的熱門話題。對于企業會計而言,建立稅務會計,有利于企業進行納稅籌劃,保障企業和投資者利益;對于國家而言,稅務會計從財務會計中分離出來,也有利于國家加強宏觀調控和促進稅收。
關鍵詞:財務會計;稅務會計;分離;差異;協調
一、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的定義
財務會計是根據目前的會計準則、制度,以貨幣為主要的計量單位,運用專門的會計方法,連續、系統和全面反映企業生產和經營活動,對已經發生或對已經完成的經濟業務進行確認,計量、記錄和編制相應財務會計報告,并由此產生企業財務信息,并對外部各個利益方提供財務報告的經濟活動。
稅務會計是在會計基礎上以現行頒布的稅收法規為準繩,以貨幣為主要的計量單位,運用會計學的基本理論和核算的方法,系統、連續、全面地對稅收的形成、計算和繳納,對稅務活動引起的資金流通進核算和監督的一種專業會計分支。
二、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分離的原因
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的分離具有必然性,其主要理由是隨著中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發展和加入WTO的需要,以及中國財政體制的完善和會計職能的變革,稅務會計與企業財務會計之間的分工越來越明確,企業會計準則、企業會計制度以及一系列稅收法律法規越來越完善,使得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的目標逐漸出現差異,對會計事項的要求也出現了分歧,只有將稅務會計從財務會計中分離出來,才能使財務會計按照新的會計制度、會計準則進行核算監督,并最終實現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各自的目的。其次,分離有助于建立和完善會計準則體系,建立稅務會計,可以使財務會計不受稅法的部分限制,實現國際趨同。再次,分離有助于完善中國稅制及稅收征管,能促進稅收,另外企業配置專門的稅務會計人員,能更有效地履行納稅職責。最后,分離有助于完善國民經濟核算體系,稅務會計與財務會計分離后,企業會擁有較大的自主性,可以在允許的范圍內,選擇適合本企業的會計處理方法,使其提供的會計信息真實、客觀、公允地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三、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的差異
稅務會計以稅法為導向,稅務會計的原則和核算等內容大多隱含在稅法中,因此稅務會計實質上就是稅法在會計中的體現。而財務會計則以會計準則為導向,其原則和核算的規定遠比稅務會計明確且公認。因此,差異總結為以下七點。
一)目標不同財務會計的目的在于真實、完整地反映會計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為企業利益相關者提供各種有利于決策的財務會計信息。稅務會計的目的則是為國家足額足量的收納稅款以實現國家宏觀調控。
二)對象不同前者的對象是以貨幣衡量企業的所有經濟事項,而后者核算和監督的對象是財務會計中與計稅相關的經濟事項。
三)會計要素不同財務會計有六大要素,即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費用和利潤,這六大要素是會計對象的具體化,其中: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稱資產負債表要素,收入、利潤和費用是利潤表要素;稅務會計的要素有四項:即應稅收入、扣除費用、納稅所得和應納稅額,這里的應稅收入、扣除費用和財務會計中的收入、費用不完全相同,在確認的范圍、時間,計量標準和方法上都可能發生差異。
四)依據準則不同在編寫會計報告時,財務會計依據企業自身的會計制度和準則,而稅務會計依據國家強制執行的稅法。在財務會計核算當中,相同的經濟業務可能會有不同的核算結果,而由于稅法的強制性和一致性,在稅務會計核算中同一種經濟業務只能形成唯一的核算結果。
五)會計計量原則不同.歷史成本原則的差異。當會計界對歷史成本計價原則求權責備,而新會計準則在某些方面放棄歷史成本原則而采用公允價值時,只有稅法堅持歷史成本原則,并且堅決恪守這一原則,原因在于納稅是法律行為,其合法性必須有可靠的證據做支持。與公允價值相比,歷史成本原則確實在某些情況下不能真實地反映資產等要素的價值,但是它的可靠性強,在涉稅訴訟中能夠提供有力的證據。而財務會計則不然,會計準則要保證財務會計信息的可靠和真實,這就必然帶來大量的納稅調整事項。
1.計量原則的差異。會計以權責發生制為基礎,而稅法以收付實現制與權責發生制的結合或者是修正的收付實現制為基礎。
2.風險態度不同。財務會計比較側重收入的實質性實現。
近年來從會計制度改革的進程可以看出會計處理越來越注重謹慎性原則的運用,并且會計制度對會計人員職業判斷能力的要求也有所提高。而稅法在收入確認上會盡量減少不確定性、選擇性和主觀判斷的運用,因為稅法對任何涉稅事項的確認、計量都必須有明確的法律依據,必須有據可依,不能估計,因此稅法一般是不承認實質重于形式原則的,同時國家稅收不會去承擔納稅人的經營風險。如果稅法上認可謹慎性原則,必將減少或滯后企業應繳稅款,這無異于讓稅務部門替企業承擔風險。
六)核算的不同財務會計和稅務會計在核算方面的不同主要表現在對資產及其入賬價值、折舊及攤銷、資產減值、負債和所有者權益、收入和成本核算方法。
七)受稅法約束程度不同財務會計按照公認的會計準則、制度規范會計行為,而稅法的剛性及硬度又要強于財務會計,由于納稅是法律行為,納稅人一旦違反了稅法的規定,就會受到處罰。
四、財務和稅務的關系模式
目前,國際上通常將財務和稅務的關系分為三種模式:
第一,投資者為導向的模式。財務會計完全不受稅收法律法規的束縛,稅法也絲毫不作用于財務會計的操作,其主要目的是為了提供真實公允財務信息和滿足投資者和潛在投資者需求。由此及彼,稅務會計的操作也不受財務會計標準的束縛,從確定稅基到繳納稅款都以稅法為依據,獨立地進行操作,不需要通過調整財務會計數據以適應稅法要求來實現。第二,以政府為導向的模式。在這種模式下,會計處理服從稅法規定,會計事項的處理也嚴格按照稅法的規定執行,稅法的任何改變都將會影響財務會計計量和財務會計報告,財務會計和稅務會計無論是計量還是操作處理都是完全一樣的,都是以保障財政收入為根本宗旨,可以看成是政府宏觀管理的工具和手段。第三,以企業為導向的模式。該稅制模式是介于投資者為導向的模式和以政府為導向的模式之間的一種模式,財務會計和稅務會計的關系既不是獨立發展,也不完全一樣,既允許合理差異存在的一種模式。通常看來,財務會計和稅務會計分開處理。財務會計按照會計準則等會計規定進行處理,生成相應的財務報告,提供財務信息。稅務會計則是在財務會計核算的基礎上,對兩者之間的存在的差異按照稅收征管的有關規定進行調整,既保障企業財務處理的需要,又滿足國家財政收入的需要。
五、財務與稅務的協調
雖然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是會計的分支,但又有方方面面的聯系,如果稅務會計與財務會計過度拆分,將產生如下負面影響:
一)稅收征管成本的增加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的分離容易造成人為漏稅、逃稅、偷稅行為,導致中國稅收工作秩序的混亂,造成征稅上的困難。這就需要稅務部門加強監管,制定更為詳細的稅收制度,以免造成國家稅收損失。這就無形中增高了稅收征管的成本。
二)人員培訓成本的增加稅法與財務會計制度間差異的理解和具體操作是一項復雜煩瑣的業務。需要對財會人員和稅務工作者進行培訓,以實現兩者的目標,從而增加了人員培訓成本。
三)財務核算成本的增加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分離后,納稅人既要貫徹執行新會計制度規定,又要不折不扣依法納稅,兩者差異的擴大正日益增加納稅人財務核算成本。
因此二者應該協調、適度分離。我們可以從以下方面來適度協調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
一)構建并完善稅務會計的理論體系構建并完善稅務會計理論體系,對稅務會計進行協調,將宏觀的稅收學基本概念與理論轉化成為稅法學的相關原理與概念,并且利用會計學的相關理論與方法通過會計系統對企業應該繳納稅款進行真實反映,以此推薦中國的稅務會計學科的不斷發展。
二)建立獨立的稅務會計核算體系建立獨立的稅務會計核算體系主要有兩條途徑:首先按照稅務會計要素對企業的所有經濟事項進行分類,并進行全面的、逐一的核算,也就是對一套原始的憑證要做兩套賬目。
其次,是僅僅核算納稅調整事項。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分離,使得建立新的核算體系成為必然的選擇。
三)注重會計制度與稅收法規之間在管理匕的配合與合作會計制度的制定與日常的監管始于財政部,而稅收法規的制定與日常的監督管理屬于國家稅務總局,兩者的監管部門是不同的,因此要達到的目的也是不同的,因此,在管理與監督上要加強配合與合作,促進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的協調。
六、結束語
隨著國家稅收體制的健全與市場越來越激烈的競爭,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分離的環境也日趨成熟,這樣對于財務會計的規范化十分有利,同時對于強化會計理論、健全會計科學體系也有著重要的現實意義。因此,要在正確認識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關系的基礎上,積極探索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的分離與協調路徑,為進一步完善中國的會計制度與稅務制度而努力。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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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吳其圓。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分離與協調路徑探析【Z]. 【責任編輯吳明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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