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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發費用加計扣除財稅處理的研究論文
研發費用加計扣除財稅處理的研究論文【1】
【摘要】產品研發能力和技術創新實力是衡量現代企業核心競爭力的重要指標,并直接關系到企業未來的可持續發展。
我國稅務總局于2008年發布了《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稅前扣除管理辦法(試行)》,這一政策的實施不僅提高了我國企業研發投資的意識,也促使企業更好地利用稅收優惠政策以增強自身的自主創新能力。
本文將就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的相關政策和賬務處理進行具體分析,并進而探討科學落實該政策的相關對策。
【關鍵詞】研發費用 加計扣除
一、引言
我國稅務總局于2008年發布了《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稅前扣除管理辦法(試行)》,并于新企業所得稅法中規定:企業為開發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照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研究開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無形資產成本的150%進行攤銷。
這一政策的實施不僅為科研機構的會計人員和研發費用比重較大的企業創造了可觀的利潤,也進一步提高了企業的研發投資意識和自主創新能力。
二、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的范圍
第一,我國稅法和相關管理辦法規定了企業可以加計扣除的八種研究開發費用:新產品設計費、新工藝規程制定費以及與研發活動直接相關的技術圖書資料費、資料翻譯費;從事研發活動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動力費用;在職直接從事研發活動人員的工資、薪金、獎金、津貼、補貼;專門用于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的折舊費或租賃費;專門用于研發活動的軟件、專利權、非專利技術等無形資產的攤銷費用;專門用于中間試驗和產品試制的模具、工藝裝備開發及制造費;勘探開發技術的現場試驗費;研發成果的論證、評審、驗收費用。
第二,會計與稅法核算依據不同,正確掌握加計扣除的支出范圍。
研發費用會計核算依據是《財政部關于企業加強研發費用財務管理的若干意見》(財企【2007】194號),稅法加計扣除的主要依據是《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稅前扣除管理辦法(試行)》(國稅發[2008]116號)。
會計與稅法核算范圍的差異主要體現為:人工費.其他費用及固定資產折舊的扣除。
一是人工費:稅法規定的范圍為:在職直接從事研發活動人員的工資、薪金、獎金、津貼、補貼。
稅法規定不包括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等人工費用及外聘研發人員的勞務費用。
二是其他直接費:稅法規定不包括會議費、差旅費、外事費、研發人員培訓費、培養費、專家咨詢費、高新科技研發保險費用等。
三是固定資產折舊費:稅法規定只包含機器設備的折舊費,購買的設備.固定資產不能加計扣除。
三、正確進行會計處理,準確歸集和核算研發費用
(一)會計處理原則
1.正確劃分研究階段和開發階段。
我國會計準則規定:研究階段的支出應當費用化計入當期損益,而開發階段符合資本化條件前發生的支出應當費用化計入當期損益,符合資本化條件后至達到預定用途前發生的支出應當資本化作為無形資產的成本。
2.費用化的支出部分不能再調整為資本化支出。
內部開發無形資產的成本僅僅包括自滿足資本化條件的時點,至無形資產達到預定用途前發生的支出總和。
對于同一項無形資產在開發過程中達到資本化條件之前已經費用化并計入當期損益的費用化支出,以后不能再調整為資本化支出。
若后期處置無形資產的話,應該將取得的價差與計入無形資產的賬面價值的差額作為資產處置利得或損失。
3.因研發形成的無形資產加計扣除形成的可抵扣暫時性差異,不能確認為遞延所得稅資產。
研究開發費用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無形資產成本的150%進行攤銷。
這樣就會產生可抵扣暫時性差異。
但由于確認“內部研發形成的無形資產的賬面價值與計稅基礎之間產生的暫時性差異”對所得稅影響時,需要調整該無形資產的歷史成本,不符合資產“歷史成本計量”的原則,所以不能確認研發費用產生的可抵扣暫時性差異。
4.內部開發的該無形資產在會計與稅法的攤銷年限不同或是計提無形資產減值準備時,則會形成暫時性差異。
(二)會計科目的設置
有兩種方法:一種按財企【2007】194號文規定在“研發費用”科目下,設置明細科目,核算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
另一種按國稅發【2008】116號文設置科目,將會計與稅務的差異費用直接列入成本費用中。
若一個納稅年度進行多個研發活動時,應分項目設置,在財務賬務系統中設置輔助臺賬。
舉例說明:
【例1】A企業2009年為開發新技術發生研究開發支出2000萬元,其中研究階段支出400萬元,開發階段符合資本化條件前發生的支出400萬元,符合資本化條件后至達到預定用途發生的支出1200萬元。
開發的無形資產在當期期末已達到預定用途(尚未開始攤銷)。
A企業當期發生的研究開發支出中,按會計準則規定應予費用化的金額為800萬元,形成無形資產的成本為1200萬元,期末形成無形資產的賬面價值為1200萬元。
所形成無形資產的計稅基礎=1200*150%=1800萬元,賬面與計稅基礎的600萬元暫時性差異的所得稅影響需要調整該無形資產的歷史成本,所以雖然產生可抵扣暫時性差異但不確認相關的遞延所得稅資產。
然而,當內部開發的該無形資產在會計與稅法的攤銷年限不同或是計提無形資產減值準備時,則會形成暫時性差異。
【例2】其他條件同例1,會計的攤銷年限為5年,而稅法規定,無形資產的攤銷年限不低于10年。
會計與稅法的攤銷方法均為直線法。
假設無形資產于2010年1月1日達到可預定用途并使用。
企業所得稅稅率為25%。
分析:A企業2009年發生的1200萬元開發支出形成無形資產,在未來可稅前扣除的金額為1800萬元,其計稅基礎為1800萬元,形成永久性差異600萬元。
而攤銷年限差異導致的則是暫時性差異。
2010年年末無形資產的計稅基礎為1800×9/10=1620萬元,其中有600×9/10=540萬元屬于永久性差異部分。
2010年年末無形資產的賬面價值為120×04/5=960萬元,則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為(1620-540)-960=120萬元,相應確認的遞延所得稅資產為120×25%=30萬元。
企業如何實現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所得稅抵免的研究【2】
摘要本文通過對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所得稅減免政策的研究,提出解決方法和建議,從而為企業有效通過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減免備案提供可操作性的意見,為企業減輕稅負。
關鍵詞研發費加計扣除所得稅核算
為鼓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加快產業轉型,國家相繼出臺了一系列的政策來扶持企業發展,包括科技補助、稅收優惠、土地政策等。
其中稅收優惠政策方面以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和研發費用加計扣除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較為突出。
從2008年開始,國家要求對全國所有企業重新進行評審,經科技部門、財政部門、稅務部門聯合評審,通過后頒發高新技術企業證書,便可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享受15%的企業所得稅優惠稅率,此項政策僅限于高新技術企業。
相對于企業所得稅優惠稅率,研發費用加計扣除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則范圍更廣,只要企業從事的是《國家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領域》和《當前優先發展的高技術產業重點領域指導》(國家發改委等部門公布)規定項目的研究開發活動實際發生的相關費用都能加計扣除,而對企業本身是不是高新技術企業并未做要求,只要是居民企業全都適用。
可以說相對于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優惠,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所得稅優惠更應得到企業的重視,特別是對于重視科技創新的企業,如果研發投入較大,既可提高自身產品的科技含量,又可以充分享受國家的稅收優惠政策,有效減輕企業稅負。
一、企業申請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的要求及存在的問題
根據科技部門及稅務部門的調查,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執行比較理想,落實也比較到位,一方面是此項政策比較明確,另一方面對于企業來說操作簡單易行。
(一)企業申請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的要求
但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企業所得稅的優惠政策在執行的過程中并不理想,按照企業研發費加計扣除管理辦法,企業申請研發費用加計扣除,采取備案制,共需要提供七項資料:
(1)自主、委托、合作研究開發項目計劃書和研究開發費用預算;
(2)自主、委托、合作研究開發專門機構或項目組的編制情況和專業人員名單;
(3)自主、委托、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當年研究開發費用發生情況歸集表;
(4)企業總經理辦公會或董事會關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立項的決議文件;
(5)委托、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的合同或協議;
(6)研究開發項目的效用情況說明、研究成果報告等文件;
(7)企業從事《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和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等部公布的《當前優先發展的高技術產業化重點領域指南》規定項目的研究開發活動的情況說明。
(二)企業申請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的存在的問題
結合上述申報要求,分析原因如下:
(1)內在因素:
①帳務處理因素:
企業自身對研發費用的財務核算不夠完善,導致最終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的歸集比較困難,往往在稅務鑒證的過程難度較大,最終放棄申報。
如研發費用沒有按照要求單獨設項目進行核算,只在管理費用下面設二級科目研發費用;財務部門的費用核算期間與研發項目的開發期間存在差異,研發項目沒有開始但費用已經發生或研發項目已結束還有費用產生;列支的研發費用沒有按研發費用核算管理規范進行;對于研發人員工資的歸集不合理。
②制度因素:
企業研究開發的管理制度不夠完善,企業的研發過于隨意,沒有經過完整的研究開發程序。
如研究開發項目立項往往只是會議決定,或者領導口頭通過,沒有形成決議;研究開發費用的立項公司立項了,但沒有到科技部門備案;或者立項之后,沒有及時與財務部門進行對接,導致開發活動的發生時間與財務核算期間存在沖突;或者研發項目往往不了了之,沒有做過技術成果鑒定或成果轉化。
③企業自身考慮風險的原因:
企業對于研發加計扣除的認識還是不夠,或者政策學習不夠充分,導致政策把握不足,考慮到謹慎性原則,企業往往寧可放棄加計而不去冒險。
(2)外在因素:
①稅務風險:
在全國的很多地區,稅務部門依然扮演著比較強勢的角色,導致很多納稅人在申請稅收優惠時會比較審慎。
考慮的比較全面,如少繳稅款是不是會導致稅務部門的稽查,或者會不會得到稅務部門的額外照顧等等,在這種心理暗示下,企業往往抱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破財消災的想法而放棄應有的權利。
②政策環境:
稅務部門對政策的宣傳不夠到位,導致很多本可以享受此項政策的企業根本不知道此項內容,或者覺得此項政策本企業不可能享受的錯誤判斷。
二、企業做好申請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工作的措施
針對上述內、外主要因素,筆者認為要想順利通過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必須努力做到以下幾點:
(一)完善企業項目研發的管理制度
企業應建立《研發投入核算制度》、《研發人員績效考核獎勵制度》等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所必備的管理制度,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企業對于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的通過有利好。
首先要規范項目立項流程:
(1)企業自主、委托、合作研究開發項目必須召開總經理辦公會或董事會,并形成決議文件,由辦公室備案。
(2)組織財務、研發、人事和科技申報部門會同有關領導進行項目立項的合同評審,確保各部門間的信息對接及立項合同或計劃書中各項目資料和數據準確無誤。
(3)項目立項后,科技申報部門根據項目性質報科技部門備案,并取得已加蓋項目備案章的項目計劃書。
(4)始終保持研發部門、人事部門與財務部門的溝通協作,保證研發項目立項、技術鑒定和成果轉化過程全部參與,特別是在研發人員的配置、項目的起止日期等問題上要重點把握。
(5)對于所有立項研發項目應該有技術成果鑒定或成果轉化證明。
(二)規范研發費用的報銷行為
(1)所有研發費用報銷經辦人必須為該項目成員,且在費用報銷時填寫研發部門并注明什么研發項目。
(2)研發項目的直接材料投入必須有入庫單據,并由研發費部門領用。
(3)人事部門在編制工資表時就根據研發項目人員名單,按項目名稱進行造冊,保證研發費用人員人工的合理歸集。
(4)保證各種原始單據與研發項目真實相關,開具的發票項目名稱與研發相關。
(三)規范公司研發支出財務核算:
(1)會計部門根據項目立項合同建立研發支出――××項目輔助核算帳,按“費用化支出”、“資本化支出”分別設置明細科目,企業應利用財務管理軟件,設置研發支出四級科目使研發支出的項目歸集更加簡單明了。
研發支出科目設計模板如下:
總賬科目:研發支出
二級科目:費用化支出(或資本化支出)
三級科目及四級子目:
直接人工――工資薪金及獎金、津貼補貼、社保費等
直接投入――材料費、檢測費、設備維護費、租賃費等
折舊費用與長期待攤費用――折舊、長期待攤費用
設計費用――新產品設計費、工程規程制定費等
裝備調試費
無形資產攤銷
委托外部研究開發費用
其他費用――技術圖書資料、差旅費、辦公費、研究成果費等
(2)在會計明細賬的基礎上設立各研發項目研發經費支出統計臺賬。
(3)月末將“研發支出――費用化支出”轉入“管理費用――研發費用”。
(三)有效利用中介機構
企業在每年的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前,最好請專業的審計機構對公司的研發費用做專業審計,通過外部審計對公司研發費用情況做專業指導的同時既可以有效地降低稅務風險,又可以利用中介機構出具的《研發費用加計扣除鑒證報告》而更有利于通過稅務機關的審核備案。
研發費用加計扣除,體現了國家鼓勵企業加大對研發工作的投入,努力提高研發水平和產品的科技含量的政策導向,如企業項目立項真實存在,并按研發投入核算制度嚴格規范財務核算,所有的居民企業將都可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的政策優惠,在提高自身研發水平和產品的科技含量的同時切實降低納稅成本,為提高自身經濟效益,實現企業健康、持續發展奠定堅實基礎。
參考文獻:
[1]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2]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稅法扣除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國稅發[2008]116號.
[3]寧波市國家稅務局關于企業所得稅優惠管理若干問題的通知.甬國稅發[2008]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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